浙江杭州,徐女士有一位相恋多年的男友,两人一直以来都如胶似漆感情十分要好,并且男友对徐女士出手很大方,总是喜欢隔三岔五的送黄金。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不久前徐女士发现男友劈腿了,她一气之下把男友送的黄金全卖了,竟然收入14.5万元。
徐女士是一名95后,在朋友的介绍下她认识了这位现任男友,两人刚见面就情投意合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徐女士的这位男友不仅经济条件好,为人也很务实,别人家的男朋友送礼物要么鲜花、化妆品,要么包包、新衣服,但徐女士的男友更喜欢送黄金。
两年相处下来,徐女士已经陆续收到了男友送的各种金饰。徐女士原以为这些黄金可以见证他与男友之间坚贞不渝的爱情,但万万没想到,这两年的情爱与时光终究是错付了。
不久前,徐女士发觉与男友相处时对方总是心不在焉的,起初,徐女士还觉得可能是男友平时工作太累了就对她爱答不理,可女人的第六感总是那么准,在徐女士的细挖下才得知男友另有新欢。
男友也没藏着掖着,直接跟徐女士坦白他爱上了别人。男友的话对徐女士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虽然内心十分难过,但徐女士仍然想着要善待自己。当初男友为表忠心送的那些黄金,现在看起来简直就是笑话,徐女士一气之下联系了黄金回收商,打算把它们全都卖了。
晚上11点左右,商家上门收黄金,一称重才发现所有黄金总共320多克,按当天的金价来算总共14.5万元。没有了真心,最起码还有真金,虽然爱情已经没了,但徐女士还有一笔可观的收入,总不至于人财两空。
最后,徐女士决定用卖黄金赚的钱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赶走阴霾,让生活重新开始。
看了徐女士的经历后,不少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有的人认为,还好徐女士男友给她送的是黄金,要是送的是钻石,虽然看着漂亮,但拿去回收根本不值钱,放在家里更是碍眼。
有的人认为,徐女士有点冲动了,如果将这些黄金保存起来,等以后价格好一点后再陆续卖出,自己的收入会更可观。
还有的人认为,徐女士的此番举动有点大意了,毕竟14万多也不是小数目,如果前男友多个心眼要回这些黄金,徐女士岂不是真要“人财两空”。
那么,徐女士男友在两人恋爱期间送出的黄金可以讨要回来吗?
当然,这还得看具体情况。比如,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赠与的小礼物,像是鲜花、化妆品、“520”“1314”之类的电子红包属于赠与行为,是不可以要回来的。但恋爱期间是以结婚为前提赠与的贵重物品,像车子、房子之类可以认定为是彩礼的,则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徐女士男友在送出黄金前明确向徐女士表示他俩是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这些黄金相当于彩礼,那么在分手后男友才有权让徐女士返还财物。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从以上规定来看,男友给徐女士送礼物前既没有向徐女士表明黄金就是彩礼,也没有明确徐女士需要履行什么义务,因此,男友如果想要徐女士退回黄金,恐怕需要拿出更多证据来支撑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