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17岁的花季少女,在一天深夜,突然全身赤裸离奇死在学校的男卫生间里。
而在男卫生间旁,就是一间办公室,虽然名义上是办公室,但里面有一张床,还有很多生活用品。
也正是在这个房间,民警找到了女孩的贴身衣物和一盒完整的小雨衣。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时间:2010年12月22日,地点:四川省仪陇县
案件中的少女名叫邓佳,是四川省仪陇县马鞍中学的一名高三的学生。
邓佳的家境比较贫寒,父母常年都在外地打工,平时都是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邓佳是班里公认的班花,而且还是优秀班长,在班里的人员关系非常不错,从来不会与人结仇。
就是这么一个女孩,为什么会突然离奇死在学校呢?
邓佳出事的地点在学校办公楼五楼的左侧,五楼共有六间房,前两间是办公室,随后是副校长室,接着是女卫生间和男卫生间,最后一间也是办公室。
而邓佳出事的地方就是在这个男卫生间里。
据邓佳的父亲说,他们家离学校只相距一公里左右,邓佳一直都是走读生,每天晚上都会回家。
但就在出事前十几天,邓佳突然告诉爷爷,他们的班主任莫老师,要求她住校补课,还说,马上要面临高考了,多点时间学习,到时候考一个好学校的机会就会更大一些。
对于老师都这样说了,邓佳的家人自然不会说什么。
也正是住校之后,悲剧就发生了。
事发后,警方勘验了现场并检验了尸体。
很快,邓佳的第一份尸检报告就出来了。
结果显示,邓佳是因为煤气中毒而亡,而下身的血迹则是大姨妈。
对于这个结果,所有人都不相信。
在走访中,办案人员了解到,对于邓佳和爷爷奶奶说班主任要求她住校这个问题,班主任却表示,自己从来没有要求过邓佳住校。
难道邓佳对爷爷奶奶撒谎了?那么,这十多天,她究竟住在哪里呢?难道一直住在办公楼里面?
通过调查,邓佳出事的男厕所旁边是一间办公室,虽然是办公室,但里面有一张床,并且还有很多生活用品,包括一个连接到男厕所热水器的煤气罐。
邓佳去世之后,警方在这个房间的地上还有床上,找到了邓佳的贴身衣物,还有一盒完整的小雨衣。
而这间办公室,一直有一个男学生住在里面。
当记者询问学校校长,这个男生为什么不住在学生宿舍,要住在办公室。
通过调查,这个男生叫王西岩,虽然也是马鞍中学的在校学生,但他有着很多特权,可以随便去任何一个教室听课,另外想听就听,不想听就随便玩。
另外,王西岩已经26岁了,很有可能是学校请来的“枪手”。
对于“枪手”,就是一直不停参加高考,然后因为考得好好,就能给学校争来面子,而且下一年招生的时候,也容易吸引更多的学生来这个学校就读。
王西岩从2006年开始,在三个不同的区县连续多次参加高考,2009年的时候,他在马鞍中学以全县理科状元的身份考上了广东的中山大学,但是他并没有去报到,选择了继续在马鞍中学复读。
而据了解,“枪手”在哪个学校就读的话,不仅待遇好,特权多,每年还有几万的工资。
但对于王西岩是不是“枪手”这件事,马鞍中学校长很肯定的回答不是,来马鞍中学读书和复读都是王西岩自愿的。
那么,这样的一个人,和邓佳有什么关系呢?
通过进一步了解,邓佳和王西岩在学校外的一家餐馆相识,王西岩见面就找邓佳要了手机号码,随后又展开疯狂的追求。
王西岩自己说,她确实是在和邓佳谈恋爱,案发当晚,两人也确实在一起,但只是补习功课,对于邓佳的死,和他没有关系。
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王西岩还把当晚详细经过发在了网上。
2011年2月17日,南充市公安局最终的尸检报告显示,邓佳确实死于二氧化碳中毒,和王西岩没什么关系。
那么,对于邓佳的死,应该由谁负责呢?
首先,邓佳的家属认为,在一个学校,男生和女生在一个房间同住了十多天,学校竟然没有任何的察觉,这不可能吧?因此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另外,对于一个学校办公室,为什么会安装热水器呢?另外这个热水器是用煤气,那就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而热水器却恰恰安装在了卫生间里,这留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校方表示,这个热水器是因为天气冷了,王西岩向学校申请安装的。
但不管怎么说,校方认为邓佳的死都与学校无关。
邓佳父母没办法,最终向法院起诉了学校。
最终结果我在网上查了很久,只查到一个。
学校赔偿给邓佳父母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并在本协议签字后12日内1次性付清,其余部分由原告自行承担。
邓佳尸体由学校负责火化处理,双方当场在马鞍法庭拿到了民事调解书。随后,死者家属通过法庭拿到了赔偿款。
其实,不管最终结果如何,邓佳永远也回不来了。
在这个案件中,最难受的就是邓佳的家属,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