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写的原著,和电视剧有所出入。
玫瑰这一生遇到很多男人,但是她最后却嫁给了最不起眼的方协文。
方协文无论是样貌,能力,还是各方面都是众多追求者中最不起眼的那一个,可是偏偏他成为了玫瑰的丈夫,拥有了玫瑰人生最美好的十年时光。
不仅仅如此,两人还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女儿,这个女儿完美的继承了母亲的美貌,简直是一个活生生的小玫瑰。
玫瑰为什么会选择平平无奇的方协文成为自己的丈夫呢?
看了原著我才知这背后的无奈和妥协。
忘不了的初恋庄国栋玫瑰是在美国读书的时候认识的方协文,玫瑰的成绩很好,原本是不需要去异国他乡上大学。
她之所以出国读书是因为那个夏天她失恋了,她被初恋抛弃了。
为了远离伤心之地,也为了让妹妹能够早日从这段感情中走出来,忘掉庄国栋,黄振华将玫瑰送出国读书。
原本以为在国外读书玫瑰会忘了庄国栋,没想到一年后黄振华去美国看她,结果玫瑰说了这样的一番话。
她大眼睛很空洞,她说:“这种伤痕,永远不会结疤,永远血淋淋。”眼下的蓝痣,像颗将坠未坠的眼泪。
一年过去了,玫瑰依然没有忘记当初抛弃她的庄国栋,并且说当初的痛一辈子都不会痊愈,可见那场初恋对她来说是多么的痛。
玫瑰也是在这个时候认识了方协文,方协文是她的同学,独自在异国他乡,方协文对玫瑰很帮助,常常在生活上和学习上帮她,也算是在玫瑰最低落的时候给了她一些安慰。
当黄振华听妹妹说方协文常常帮到她,黄振华是意义外的,因为他并不觉得玫瑰需要方协文的帮助。
玫瑰一向独立聪明,可是为何这次玫瑰却变了,她对方协文不一样?
“协文常常陪我,大哥,我功课有不明的地方,他也帮助我。”
我不相信,玫瑰会要他帮忙?我不相信,脸上不禁露出鄙夷之色。
但玫瑰待他很好,倒茶给他,问他是否想吃点心,拿杂志出来招呼他。我越看越不是味道,他算老几?这小子蠢相,一副没出息的模样,玫瑰以前扔掉的男人,还比他登样,他是怎样开始登堂入室的?
我不喜欢他。
很显然,黄振华不喜欢方协文,他看不起这个男人,觉得他平平无奇比不上从前所有追求玫瑰的男人。
可是玫瑰偏偏选择了她,这何尝不是对庄国栋抛弃她的一种报复?
庄国栋娶了自己不爱的女人,而玫瑰嫁给了自己不爱的男人。
这是何其的悲哀。
结婚只是为了结婚玫瑰嫁给方协文后,真的当了贤妻良母,在家相夫教子,她和方协文有十年的婚姻。
玫瑰决定嫁给方协文的时候,最不高兴的人是黄振华,因为他从小见证了妹妹身边的无数追求者,在他眼中随便一个都比方协文强。
而更重要的是他知道玫瑰不爱方协文,而方协文更是配不上玫瑰。
原著中写道:
我很鼓躁,对更生说:“做人全靠命好,鸿运来了推都推不开,方协文那小子除了八字,还有什么好?
公平地摊开来说,玫瑰以前那些男友,一个个都比他强,况且他又是美国人,玫瑰下嫁于他,简直好比昭君出塞,有去无还,那小子坏得很呢,什么都要玫瑰服侍,茶来伸手,饭来开口,玫瑰倒楣倒定了。”
对于方协文能够娶到妹妹玫瑰,黄振华只是觉得那是因为方协文命好,而他这个人却一无是处,在银行工作了十几年依旧在底层打拼,每月赚着半死不活的月薪,这更让黄振华瞧不起这个妹夫。
而方协文后来确实也承认了他人生中最幸福最高光的时候就是和玫瑰在一起的那十年。
那时他身为男人最为得意幸福的时光,而没有了玫瑰后,他非常落魄依旧只是个小职员十多年都没有上升。
他就是这样的不起眼,如此的让大舅哥瞧不起,可是偏偏他是玫瑰的老公,拥有了玫瑰身为女人最美好的十年青春。
后来有人曾问玫瑰当初为何会嫁给方协文,毕竟这个人太普通了,普通到没有人会想到他曾经是玫瑰的丈夫。
对此玫瑰回道:“因为……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这个答案其实非常“亦舒”,这里面有讽刺有无奈,更有遗憾。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玫瑰,可是她爱的是庄国栋,最后嫁的却是不爱的方协文。
这也是在讽刺一些人在婚姻和爱情中的妥协。
哪怕是玫瑰也很难不免于俗。
母亲去世后,玫瑰就离婚了后来玫瑰终于要决定和方协文离婚了。
对于这个消息,最高兴的人就是哥哥黄振华。
当他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是非常开心的,他认为玫瑰终于要活过来了。
原著中写道:
“更生,你说句老实话,方协文怎么配黄玫瑰,在一间美国银行任职,十年来就是坐那个位子——幸亏要离婚了,否则简直为‘鲜花牛粪’现身说法。”
十年过去了方协文依旧没有什么进步,而且人未到中年就已经有了啤酒肚,整个人无论是从哪个方面都配不上玫瑰。
黄振华非常开心妹妹能够离开方协文,因为哪怕玫瑰离婚了,她依旧还是玫瑰,依旧是千千万万男人心中的玫瑰。
而小说中玫瑰选择离婚的时间值得注意,刚好是在母亲去世后。
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时间离婚?
因为这场婚姻当初最满意的人就是玫瑰的母亲。
玫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讨厌方协文的?
对此原著中有这样的一段对话。
她才说,“我并没有男朋友,我离婚也不是因为第三者。”
“那是为了什么?”我禁不住问。
“与他一起生活不愉快。”她说。
“什么时候开始的?”我说。
玫瑰微笑得非常凄凉,“认识那天开始。”
“在那个时候,我并没有选择,我能够做的,不过是那样。”
“他也同意离婚吗?”
“我已下了决心,他不同意亦无用。”玫瑰淡淡的说。
“为何拖了十年?”
“因为母亲的缘故,为了使她开心。”
“多么大的代价。”
“我丈夫……他其实待我很好,我们两人兴致不同。”玫瑰就说到这里。
这段对话包含很大的信息量。
第一:玫瑰从方协文接触自己那天开始就已经讨厌他。
可是她还是接受了方协文,因为她觉得方协文好掌控,因为她那个时候因为一次失败的恋情彻底对爱情失去了信心。
第二:之所以忍受了十年,只是为了讨好母亲。
而这十年里虽然方协文对她好,但是很显然两人三观不合,两人的婚姻中玫瑰一直在委屈自己。
而这样的代价只是为了让母亲开心。
所以母亲去世后,玫瑰毫不犹豫的离婚。
在原著中玫瑰是很寂寞的,因为她的母亲从未真正懂她,她和周士辉约会,和很多男孩周旋,在母亲眼中她是个不正经的女孩。
可是没有人真正懂她,她太寂寞了,她的美貌从小给她带来了很多关注,也带来了隐形的恶意。
而没想到这隐形的恶意最开始出现在玫瑰母亲身上。
从小玫瑰身边就有一群男孩围着,家里的电话都打爆了都是找玫瑰的,而母亲却觉得这是女儿整天在外招蜂引蝶造成的。
甚至她对玫瑰毫不客气的大骂:
“怎么会生你这种女儿!”母亲骂道:“一点教养都没有,净丢人。”
玫瑰失恋的时候,整天将自己关在家里不出门,那个时候母亲却觉得女儿终于改性了。
而母亲居然还说:“玫瑰仿佛终于转性了。”这使我伤心,母亲根本不知道小女儿的心,她不是一个好母亲。
后来玫瑰因为失恋去美国读书,母亲更是冷嘲热讽说玫瑰是考不起国内的大学才会早早出国留学。
她不知玫瑰不仅仅考得上国内大学,而且每门功课都是A,可是身为母亲的她从未真正了解过自己的女儿。
当玫瑰带着方协文回家说自己要结婚的时候,黄家最开心的人就是母亲,她对方协文赞不绝口。
原著中写道:
“真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男孩子,老实诚恳,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的正人君子,玫瑰能够遇见他,真是我们家的福气。
协文不但品学兼优,家中环境也好,只有两个哥哥,都事业有成,父母又还年轻,一家人都入了美籍,我可以说是无后顾之忧了。”
在哥哥黄振华眼中一无是处的方协文,却成为了母亲眼中玫瑰的福气了。
不得不说玫瑰当初挑中方协文,也正是因为她太了解自己的母亲了,她知道选择方协文这样的男人,母亲是最满意的。
看透这一点,我为玫瑰感到悲哀,她对母亲那么了解,很显然她希望母亲能够了解她,能够真正走进她的心。
可是母亲这一生都没有真正了解过自己的女儿,她认为孩子生下来不过是吃饱穿暖就可以了,从未真正关心过玫瑰是否开心。
而玫瑰为了讨得母亲的欢心,忍耐了十年。
十年啊,那漫长的无爱婚姻中,玫瑰该有多渴望她的母亲能够真正懂她,可惜直到母亲去世她都未能等到这一天。
所以方协文真的不过是命好罢了,他恰好出现在玫瑰对爱情失去热情的时期,又恰好是玫瑰母亲喜欢的类型。
所以这样的男人注定留不住玫瑰。
所以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一场玫瑰心甘情愿犯下的错。
最后离开,也不过是因为这个错误不需要在继续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