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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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漓江流域地名记录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变迁,如实反映了流域地区山川、动植物、矿产资源和自然现象等地理信息和人民生计方式、生产关系、民俗生态和民族信仰等人文情况,是漓江流域民族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之间互动生成关系的呈现。在漓江流域行政区划名、自然村寨名的选择和变化中,包含了丰富的生态史信息,集中体现了漓江流域人民的民族生态观和生存智慧。
关键词:漓江流域;地名;民族生态观;生态文化
地名是人们赋予某一特定空间位置上自然或人文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它既是地理环境的产物,又能折射出地理环境的特征,反映人类社会不同历史时期的变迁和人类对地理环境特征的认识,具有指位性和社会性的基本属性。地名同时作为人类的语言景观和文化景观,既如实地反映了山川、动植物、矿产资源、自然现象等地理信息,也一定程度上记录了人们生计方式、生产关系、民俗生态和民族信仰等人文情况,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之间互动生成关系的呈现,也是文化生态的一种结果,最终反映出人与环境的和谐。生态文化,实质上就是“一个民族在适应、利用和改造环境及其被环境所改造的过程中,在文化与自然互动关系的发展过程中所积累和形成的知识和经验,这些知识和经验蕴含和表现在这个民族的宇宙观、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等之中”,因此地名必然也是这种文化与自然互动关系中知识经验的重要表达,能反映所在民族的生态文化内涵。漓江流域地名中所蕴藏的民族生态文化内涵也能通过对地名的分析而得到挖掘。
一
漓江的历史地理及流域民族的生态观
漓江流域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湘桂走廊南端,南岭山地西部。漓江发源于兴安和资源两县交界处的越城岭老界山南侧,主源与东源黑洞江和西源龙塘江汇合后始称六峒河,又叫华江,南流经兴安县司门寨附近,东纳黄柏江,西汇川江,三江相拥,成为溶江,在溶江镇汇灵河,始称漓江。漓江自此而南,一路流经桂林灵川县、桂林市区、阳朔县和平乐县,在平乐县的恭城河口汇入桂江,全长164千米。整个漓江流域以漓江为轴线,呈南北向狭长带状分布,属桂林市管辖。漓江流域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特征,孕育了独绝而秀甲天下的自然景观——桂林山水。桂林在历史上特殊的政治与经济地位,铸就了悠远、绚丽而辉煌的历史文化。自然生态与人文历史的交融,构成了漓江文化的意蕴,形成了生态文化的内涵。
漓江流域是一个多民族居住区,在青山秀水间,生活着汉族、壮族、苗族、瑶族、侗族和回族等多个民族,他们延续着各自的文化习俗,也在长期与自然相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集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和宗教特色于一体的生态观。这种生态观的主旨是调适人类活动与生态系统的关系,并与周围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融为一体。这种生态观的认识根源是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观,认为人类与自然万物“同源共祖”,是互为主客体的统一有机体。漓江流域这种本土民族生态观与普适性生态观相对应,经大量田野考察发现其本土生态知识“不仅准确、精当,而且具有不容置疑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却披上了一件似乎永远抹不去的宗教信仰外衣”。所以常常表现为这种生态观是“科学”与“信仰”、“宗教”与“巫术”的有机结合体。如普遍存在山崇拜、水崇拜、土地崇拜、森林崇拜和动物崇拜等原始宗教崇拜形式,在调适生态与文化的关系,寻求人、自然和神灵和谐共存的实践中形成独有的生存智慧和生态知识,促成了人与生态环境的亲和与认同,客观上起到了维护生态平衡的作用,为各民族本身营造了良好的生存空间。漓江流域地名的命名正是流域民族这种生态观影响下的生活实践。
二
漓江流域生态地名的特点
1.漓江流域与反映山、谷等地形特点的地名
漓江流域北部为中低山碎屑岩区,南部为岩溶峰丛洼地、峰林河谷和峰林平原,其中桂林山水是其孕育最典型的亚热带岩溶地貌。反映这类地形特点的地名常带有山、川、岭、坡、峒、冲、坪和陇等字,或是反映山体对人类活动的影响,或是反映发生在这里的某一人文活动。
桂林市区有些直接以境内的山名作为区划名。如秀峰区因区内的独秀峰而得名,象山区因区内著名的象鼻山而得名。另有一些因地形特点和谐音命名的地方,既反映了自然山体的特点,也反映出人们对生活的感知和趣味。如阳朔县城设于阳朔镇,以前是一个村落,名羊角村,开皇十年(590)县衙建于羊角山下,以羊角谐音阳朔名县,阳朔县名始此。阳朔县杨堤乡,原取名为羊蹄村,是因杨堤村后有一山形似羊蹄。后人认为村名羊蹄太俗,遂以羊蹄二字谐音改称杨堤,取垂杨拂堤之意。除桂林市区和阳朔县山水特色典型的地区地名极具代表性外,漓江流域各县、乡、镇和村的地名也同样反映了山体与人们生活之间的关系。如兴安县护城乡因地处山区和丘陵,南北两端高,中间低,形似马鞍,环抱县城而得名。平乐县大扒瑶族乡,位于县境西南部,以山形似耙故名。
漓江流域因山体得来的地名难以计数,一些村落名如屏风山、狮子岭、西山村、黄泥坪、斗虎岩(豆腐岩)、牛角冲和山脚底等也反映了人们与山打交道的痕迹。
2.漓江流域与水文、地貌及自然现象有关的地名
漓江,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为支流桂江上游河段的通称。漓江流域河网密布,喀斯特地貌奇异诡谲,山水之间透露着人与自然的生态和谐。一些地方以境内的河、潭命名,一些以所处河段相对方位命名,一些则以水文地貌与人们相关的生活方式命名。如平乐县,以今县城北平乐溪(乐水)取名。县境中部的长滩乡,因此地白浪滩较长而得名。素有“十榕八桂九井十三塘,一渡两河三上岸”之美称的榕津村也因榕津河得名。兴安县东部的湘漓乡,以灵渠引湘水入漓江而命名。县城东郊的分水塘,因湘江和灵渠经由分水塘往东北和西南低处方向分流而得名。阳朔县福利镇的双桥、枫林和顺梅皆因流经于此的双桥河、枫林河(即双桥河)和顺梅河而得名。兴坪镇的水落,因山溪水在此落入漓江形成近10米的“水落飞瀑”而得名。灵川县九屋镇的江头洲,因位于漓江支流甘棠江上游的护龙河西畔而名江头洲。
水源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在人们利用和改造环境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反映人与水源关系的地名,如以井、潭和田等命名是其表现之一。兴安县护城乡的流碧塘(牛皮塘)因流碧塘井得名,其井水特别清澈,故名“流碧”。灵川县青狮潭乡因境内青狮潭水库而得名。阳朔县高田镇的龙潭村因天然水潭而得名,塘边有一山形似龙头,相传曾有龙在潭中戏水,故名。漓江流域稻作文化源远流长,反映这一文化特点的地名如戽水田(汲水灌田)、瓦渣田、荒田、斗子田和大水田等,也实际地反映了田地缺水状况、土质组成、肥瘦和形状等情况。其他一些村落地名如浔江、洲子上、地水洞、渡头、水泊村、烂泥冲、大坪、四季浸和出水涔等无不反映了当地的水文地貌特征和人们对环境的利用和改造。
漓江流域属于多雷区,各个县志中都记载有雷电致人畜损伤的事件。而雷在壮族先民心里被视为神灵,“布雨行云助太平”“诛恶安民是神明”,桂林的傩舞《雷神》贺神歌和灵川一带的跳神“雷王”贺歌都表达了人们对雷神的信仰。兴安县高尚乡的雷公坪、榕江镇的雷塘等正是自然现象和雷神信仰在地名中的反映。
3.漓江流域与动植物有关的地名
漓江流域生物资源丰富,植被覆盖良好,动物种类繁多,其中有很多是珍稀野生动植物。对待动物和植物,漓江流域的人们有自己独特的生态观,主要体现为万物有灵和自然崇拜。从地名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动植物在人们生活中的影响。
漓江沿岸常见植物有凤尾竹、桂花、榕树、香樟、枫树和乌桕等地方树种,也有柑橘、柚子、柿子、板栗和金橘等经济植物。桂林市因桂树成林,故称桂林,这里的“桂”指肉桂。《旧唐书·地理志》中记载:“江源多桂,不生杂木,故秦时立为桂林郡也。”阳朔县福利镇位于漓江北岸,因原地荔枝成林,村舍隐伏其间,故名伏荔村,1926年取其谐音改称福利圩。临桂区的茶洞乡位于县境西隅,因历史上盛产茶叶和茶油,故名茶洞。平乐县内种植甘蔗,以糖蔗为主,其附城乡糖榨村因此得名。雁山区柘木镇因多柘木(又名黄金木)而得名。其他有地方特色且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林木、花草和作物等,在地名中也难以计数。如带“花”“竹”“麻”“茶”“栗”“杨”“柳”“桐”“棠”“莲”和“芭蕉”等的名字比比皆是,田树园、葡萄乡、双树塘(桑树塘)和茶园脚等无不透露出漓江流域的人们对身边一草一木的关注和天人合一的生活智慧。
树神崇拜在漓江流域各地各民族都非常普遍,一般来说,村落中常有一两株象征保佑一村平安的大树,少数民族村寨一般还有千年古树群作为风水林。树神崇拜都指向一定的树种,如樟、桂、枫、榕和松柏等,这在地名中也有所体现。如漓江流域汉族村落中多植樟树、桂花树和枣树,樟、桂气味芳香且四季常绿,常赋予其吉祥和辟邪的意味,带“樟”字的地名较多,一如兴安县护城乡樟木塘。枣树常种在宅基地旁,认为枣树能带来富贵和多子,取名如灵川县潭下镇的枣木村。松柏常种在祖坟地,认为它庄严肃穆,能保佑祖先安享宁静。以松柏命名的地方不是很多,有松树坪、松岭和栽松坪等。漓江流域壮族居民崇拜榕树,认为榕树根深叶茂,象征着子孙繁衍昌盛,榕树盘根错节,也象征着壮族儿女缠绵的爱情。故带“榕”字的地名也很常见,最为典型的是平乐县有千年古椿群和“华夏第一榕”的古镇榕津。苗族、侗族和瑶族居民多崇拜枫树和杉树,《南方草木状》中记载:“五岭之间多枫木,岁久则生瘤瘿,一夕遇暴雷骤雨,其树赘暗长三五尺,谓之枫人,越巫取之作术,有通神之验。”苗族人认为“千祥是枫木桩生,百祥是枫木生”,万物的兴起都与枫树有关,因此地名中有“枫木”的很多,如兴安县金宝乡的枫木寨和高尚乡的枫木岭,华江瑶族乡的枫木凹和枫木凸等。
漓江流域动物资源非常丰富,流域各民族也有自己的动物崇拜,地名中出现的动物,一类是人们崇拜的动物,如“龙”“凤”“麟”“龟”和“鹤”等(其中前四种为中国古代崇拜的四灵),一类是与当地环境和人们日常生活相关的动物,如“狮”“狼”“马”“猫”“狗”“猪”“牛”“羊”“雀”“蟆”“鱼”和“虾”等。以这些动物名组合的地名非常多,且重名率极高。带有动物崇拜寓意的地名有盘龙泽、凤凰寨、麒麟、琅琥和仙鹤谷屯等;因地形地貌与动物相似的地名如马头山、狗脚岭、猫儿山和瑞子塘(睡狮塘)等;因当地某一动物较多或有特色而命名的,如飞鼠岩(飞鼠为国家珍稀动物)、贡鱼涔、虾公塘和螺蛳寨等;还有的地名因当地某种动物给人们生活带来一定影响以示注意,如蚂蝗江和老鼠坳等。
4.漓江流域与地理方位、生活方式有关的地名
在漓江流域,一些地名反映了其所处的地理方位,这些地名中多含上、下、前、后、中、东、西、南和北之类的方位词。一些地名中含有数字,反映了所处地方的相对距离或者与数字有关的某些实际或虚化的含义。如桂林市区的桂东、桂西和漓东;灵川县三街镇的东街、南街和北街;兴安县高尚乡的上流兰、中流兰和下流兰,界首镇的“界首”二字意指此地是兴安与全州两县交界处,因而得名。
一些带有数字的地名反映了该地与市区的相对距离或与数字相关的指称。如临桂区六塘镇,因距桂林60华里,故名六塘。五通镇,是县北部集市贸易中心,因地理交通便利,能通向四面八方,故名“五通”。另有护城乡的三里陡,溶江镇的七里圩,湘漓乡的三棚、四棚等都从数字上反映了村寨的地理位置和相对规模。
农业是漓江流域人们的传统产业,长久以来以稻作为主,兼种桑麻、竹和柑等经济作物。反映这一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地名中多有“田”“纳”“利”“竹”和“麻”等字。唐代,桂州(今桂林)手工业已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门类,商业日渐繁荣,周围出现较大的圩镇,赶圩也成为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如漓江北岸的大圩镇,汉代已形成小居民点,北宋时已是商业繁华集镇,明朝为广西四大古镇之一。还有灵川县的公平圩、潭下圩、九屋圩和其他一些圩镇,依然在固定的圩日执行着物品集散交流的功能。
另外渔业也是漓江流域人们传统的生活方式之一,阳朔镇的渔业队、湘漓乡的打鱼村和渔江村都反映了渔业曾经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影响。桂林市区瓦窑路的得名也与历史上的窑内烧瓦行业有关。如今人们的生计方式发生了巨大改变,地名在一定程度上记载了历史文化的变迁。
地名中还寄托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兴安县,太平兴国二年(977)时改“全义县”为兴安县,取“兴旺安定”之意。另外一些地名如定安、富合、仁义、温良、安定和保合等,无不是人们在地名中寄予的美好愿望。
5.漓江流域与民族人口、历史文化有关的地名
漓江流域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居住区,在世居少数民族中,壮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和水族是土生土长的民族,瑶族、苗族、回族、京族、彝族和仡佬族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陆续迁入的民族。各民族的形成和发展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漓江流域少数民族乡多以瑶族命名,如临桂区有宛田瑶族乡,灵川县有蓝田瑶族乡,平乐县有大扒瑶族乡,兴安县有华江瑶族乡。桂林市雁山区的草坪回族乡,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唯一的回族乡。
另外以某一家族世居于此或集体迁入而命名的村寨也非常多,如兴安县湘漓乡的唐家屋场,界首镇的苏家村、文家湾,和平村的唐家、陈家等,反映了家族迁居或聚居的历史。漓江流域有灿烂悠久的历史文化,早在3万年前旧石器晚期,就有远古先民在此劳作生息。远古时代的人类祖先,为我们留下了很多珍贵的文化遗产,也留下了很多神话传说。如平乐县的龙头闸口便是以遗址命名,二塘镇马家村公所七堆自然村,因东南面的岭坡七堆古墓群而得名。桂林市象山区甑皮岩路因甑皮岩遗址而得名。兴安县的严关乡以境内有古严关而定名。有一些地名与当地流传的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有关,如雁山区会仙乡,“会仙”之名据《岭外代答》载,“旧有群仙于此,辎羽驾,编于碧空,竞日而去,里人聚观壮闻,因名会仙里”。兴安县严关乡的上马石村,因村内有一块高八尺、长一丈、宽五尺的石头,据说是杨八姐被困古严关时垫着上马的石头而得名。兴安县莫川乡状元峰下的邓家村、破肚源和竹林脚,都与流传的邓丞相看不惯皇上和官员们荒淫无耻的生活而造反有关。
另一些地名也记录了社会的历史变革,如平乐县阳安乡原名羊眼寨,光绪元年(1875)建成乐安街后,以新旧地名各取一字(音)定名。平乐县源头镇的红卫街、跃进街和解放街,灵川县三街镇的光明街、民主街和建设街,也都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变革的历史。
三
漓江流域地名的民族生态文化启示
郭家骥曾指出:“全球各地少数民族和土著居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中,迄今仍然存活着许多与特定的生态环境相适应、与当代可持续发展理念相吻合的生态智慧和生态知识,这些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地方性知识,便构成各民族的生态文化。”何明进一步对民族生态文化做出了明确和完整的界定,他认为,中国少数民族生态文化,“即中国少数民族社会所特有的尊重自然与保护环境的物质技术手段、制度措施、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的总和。按照文化学的内容分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物质生产手段和消费方式,换言之,是既实现社会价值为社会提供足够的产品又保护自然、保证人与自然‘双赢’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第二是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社会结构、社会机制、社会规约和社会制度;第三是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亲近自然的思想情感和价值体系”。在这里,我们认为漓江流域民族生态文化,不仅仅指世居于此的少数民族生态文化,更是以族群为单位的漓江流域汉民族和少数民族与漓江共生共融、相互影响作用而成的整体生态知识和生态智慧,因此这种生态文化既具有地域性、民族性和宗教性特征,也具有开放性、包容性和现代性特征,一定程度上更与共同生态价值相对应,将其作为传统生态智慧对现代生活的一种回应,也值得很好地挖掘和借鉴。
1.“天人合一”和“顺应自然”
中国古代关于人与自然的基本思想是“天人合一”,旨在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与相感相通。漓江流域民族强调人、自然与神灵(祖先)的三界合一,在地名的田野搜集和特征分析中,我们发现漓江流域地名中所涵盖的山川河流、生物矿产、生计生产、历史文化、神话传说和生活态度等无不是人们对生长于斯的地理环境的科学认识和“天人合一”生态观影响下与自然相顺应的一种人文实践,地名是自然力和人类本质力的一种载体和表达,借此以窥见其中蕴含的天人智慧和整体宇宙观。
2.“万物有灵”和“原始崇拜”
正如杨庭硕、田红在《本土生态知识引论》中提到的:“本土生态知识不仅准确、精当,而且具有不容置疑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却披上了一件似乎永远抹不去的宗教信仰外衣。”在漓江流域民族生态文化中,也必然存在着如壮族的雷神崇拜、瑶族的自然崇拜、侗族的树神崇拜和苗族祖先崇拜等民族崇拜,这在大量以“雷”“枫”“樟”“榕”“桂”以及“龙”“凤”“麟”“龟”“鹤”等命名的地名中可见一斑。暂且不论这种信仰观念产生的原因,如中国人民大学陈劲松副教授所言:“正如个体具有感性能力、理性能力一样,个体也天生具备灵性的能力即灵性能力。灵性是个体所具有的一种先天的、更为基本的从整体上把握世界、创造世界的能力。”这种认识到人类自身在自然中的局限,又能从整体上去把握和创造世界,至少是一种积极的心理状态和合理的应对模式,客观上维护了人与自然持久的和谐与平衡,是一种极高的生态智慧。
3.“多元融合”和“共生共融”
漓江流域民族生态文化是居住于此的汉民族和少数民族长期以来共同形成的人与环境的生态知识和生态智慧,所以也必然涵盖着漓江流域族群文化的特征。覃德清教授曾指出这种特征是“以汉族为主、多民族共融共生”,“既有以中原文化为主体的文化遗留,又有具有浓厚民族特色的民族风情”。体现在地名中,带“那”(纳)字和带“田”字的地名反映了漓江流域民族对环境的改造利用和稻作文化在民族间的传播交流。历史文化地名中反映的漓江流域祖先迁居、融合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与中原文化血脉相通的汉民族本土文化和相对封闭、个性鲜明、风情浓郁和自生体系的少数民族文化相互交织、交相辉映的漓江流域民族生态文化内涵,如此共生共融,共同推进漓江流域生态文化与时俱进,生生不息。
漓江流域地名中包含了丰富的民族生态文化元素,流域民族的成员也都以参与者的身份在一个自发自生的天人生命程序之中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的整体和谐与圆融。这种流域民族的生态知识和生态智慧,也给漓江流域旅游的发展和现代生活困境的解决带来很大的启发,值得从更多角度去深入挖掘并加以阐释和运用。
来源:《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4期
作者:陈 曦
编辑:计梦菲
校对:杨 琪
审订:王玉凤
责编:计梦菲
(由于文章版面有限,具体注释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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