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河暗夜悲歌:罪恶的足迹与正义的追凶

大嘴巴说故事 2025-03-26 09:44:14

1998年10月27日清晨,杞县城郊乡派出所迎来了神色慌张的曹林,他焦急地报案,称妻子小倩昨晚11点骑车去厂里上班,可自行车在马头桥边被发现,人却踪迹全无。所长刘洪涛感觉事态蹊跷,立刻带着民警前往马头桥。到达后,民警在桥下河坡处发现了小倩的长裤、内裤和腰带等衣物,旁边还有杂乱的脚印,曹林一眼认出这些正是妻子的衣物。刘所长迅速保护现场,并向杞县刑侦大队通报情况。

几乎与此同时,杞县五河派出所也接到报案,五里河乡丁庄村的王老汉早起浇地,发现水泵进水口被一具女尸堵住。刑侦大队赶到现场,经曹林辨认,确认死者正是小倩。经检验,小倩系被强奸后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约在昨夜11时至12时。

刑警队长张良民分析,马头桥与丁村分处惠济河上下游,尸体很可能是从上游漂流至此。通过实验,验证了尸体在六小时内从上游漂至10公里外丁村的可能性。为尽快破案,警方兵分七路,对以马头桥为中心的15平方公里区域展开地毯式清查。四天后,专案组排查出四个重点嫌疑犯,经过仔细核查,排除了前三人的嫌疑,王云祥成为最大嫌疑人。

王云祥,24岁,城郊乡西马头村人,未婚独居,父母双亡,1994年因盗窃被判刑两年,1996年刑满释放后,常昼伏夜出、酗酒滋事。曾有女群众反映,1997年10月在马头桥南头被一矮胖、自称蹲过大狱的男子强行拖到桥下,该特征与王云祥相符。然而,案发当晚有几人同时为王云祥作证,称其因饮酒过多在村里骂街,不在案发现场,案件陷入僵局。

无奈之下,警方请来了警界著名步伐追踪专家苗春青教授。11月2日,苗教授抵达案发现场,对现场足迹进行观察分析,初步判断作案者年龄24岁,身高1.65米,矮胖,体重70公斤,穿41码运动鞋,走路稍外八字,是体力劳动者。11月3日,苗教授通过“异型鞋鉴定法”,认定现场足迹为王云祥所留。

抓捕小组立即前往西马头村,得知王云祥去了柿园乡棉花加工厂。在加工厂,王云祥外出吃饭返回时被警方抓获。审讯室里,面对威严的公安人员,王云祥故作镇静,企图对抗。但在刑侦队长张良民的步步逼问下,心理防线逐渐崩溃。当看到受害人衣物照片时,王云祥最终交代了犯罪事实。原来,他出狱后心怀怨恨,自1997年起在惠济河畔多次作案。1998年10月26日晚,他在马头桥强行将小倩拖下自行车,实施强奸后残忍杀害,并抛尸河中。最终,王云祥被判处死刑,为他的罪恶行径付出了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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