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陈姓男子还恐吓前女友不要报警,并拍了多张前女友照片加以威胁,前女友珍珍受到侵害后,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创伤,便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父母,父母果断去当地的警局报了案。
经过调查,陈某男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高雄市当地法院依法对陈某做出判罚,陈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要求陈某赔偿前女友珍珍精神损失费220万(台币)由于陈某犯案时未满20岁,没有赔付能力,陈某父母也有连带责任,帮助陈某赔付这笔钱。陈某则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当时自己真心想和前女友复合,无奈当时太冲动了。面对陈某的忏悔,珍珍一家人并不接受,更不愿原谅陈某。珍珍父亲表示,幸亏珍珍和陈某分手了,不然未来珍珍不会幸福,这样的“禽兽”我们一家人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家里有220万偏要强前女友[得瑟]
男子是有钱人...[点赞][点赞][点赞],220万我这下半辈子都赚不够...[吐舌头眯眼睛笑][吐舌头眯眼睛笑][吐舌头眯眼睛笑]
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