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裸睡时惨遭小偷侵犯,事后惊醒:你不是我老公

小灰灰灰 2022-10-05 17:14:58

司马光相信《资治通鉴》真正的太平盛世是指“中国的富强,路上不捡拾东西,晚上不关门,出差和野宿”。但是晚上要让房子关闭是非常困难的。很多人只是晚上睡觉时忘记关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江苏常州,一名女子夜里裸睡忘记关门。他被小偷盗窃了。在盗窃过程中,小偷注意到了该女子并决定实施违法行为。女子以为是丈夫下班回家,没有反抗。她在事发后醒来,大声喊道:你不是我的丈夫。

2016年9月,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QJ特案,其中被告人李某涛侵犯被害人杨女士。在此期间,杨女士既没有反抗,也没有挣扎,甚至积极配合李某涛。但为什么法院最终认定李某涛构成了QJ罪,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时光倒流,2016年6月18日晚,家住常州市河心北区的杨女士洗完澡下班回家,匆匆上床睡觉。杨女士和她的丈夫已经结婚几年了,一直没有孩子,原因不明。

他们俩都有自己的工作。他们平时工作很忙,也只有晚上才能够好好温存一番。

当晚杨女士回到家时,发现丈夫还没有下班。她打电话给丈夫,得知丈夫的公司突然有任务需要加班完成,丈夫因此丈夫得凌晨几点才能回家休息。无奈之下,杨女士压下寂寞,独自上床睡觉。

杨女士的皮肤非常敏感,穿衣服睡觉很不舒服,所以她更喜欢裸睡。但那天晚上,不知道是因为太累了,还是想为老公留门。杨女士忘记关门,给了小偷可乘之机。

6月19日凌晨1点,杨女士的丈夫还没回家,家里就来了不速之客。小偷李某涛在现场踩踏时,发现杨女士家门未关,屋内一片漆黑。这让他兴奋不已,立即溜进了杨女士家。

本来,李某涛只是要去偷些贵重物品,可当他来到卧室,看到杨女士光着身子睡在床上时,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六月的常州天气炎热。杨女士只盖了一张薄薄的床单,很多部位都暴露了出来,刺激着李某涛的眼球。

最终,李某涛被内心的欲望所控制,决定去侵犯杨女士。但在违规过程中,杨女士的所作所为却让李某涛不解。杨女士不仅没有反抗,而且和李某涛配合得非常好,甚至还主动引导李某涛跟他发生关系。

直到杨女士下意识地把“老公”二字递了过去,李某涛才意识到,杨女士把自己当成了自己的丈夫。这让李某内心的恐慌消失了。他开始安心地与杨女士发生关系,事后在杨女士身边休息。

杨女士茫然地以为丈夫回家和她发生了性关系。考虑到工作太辛苦,她全程没有睁眼。之后,我起身准备去厕所洗身。洗完身体回到家,发现躺在床上的男人有些不对劲。

杨女士虽然没有开灯,但发现床上的男人比自己的丈夫矮了一点,而且胖了很多。这让她有些慌张,连忙打开灯。原来,刚刚和他发生关系的那个男人并不是真正的丈夫,而是一个年纪较大的陌生人。

李某涛见事情曝光,趁着杨女士在震惊之余,穿好衣服逃离了现场。把呆呆的杨女士留在房间里,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在杨女士的丈夫没多久就回家了,看到妻子的思绪,连忙询问原因。杨女士犹豫着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在丈夫的陪同下,她到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通过调取附近监控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涛的身份,成功将其抓获。虽然李某涛以偷窃为目的潜入杨女士家,但最终并未作案,而是在杨女士熟睡时与她发生了关系。因此,地方检察院决定以QJ罪对李某涛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李某涛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他声称,事发时杨女士并没有反抗,而是主动迎合他。这就证明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你情我愿,没有任何胁迫,自然不构成犯罪。

但实际上,杨女士之所以没有反抗,是因为误以为李某涛是自己的丈夫。

如果杨女士不认错人,那她肯定不会同意和李某涛发生关系。

根据《《刑法》》第236条,事发时杨女士处于无知抵抗状态。就算不反抗,李茂涛也是违背了女人的意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涛违反妇女意志,以特殊手段涉及妇女法,其行为构成了QJ罪。考虑到事发后李某涛通过赔偿获得受害人杨女士的理解,法院决定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李某涛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直到判决下达,李某涛才得知杨女士怀孕了,但因为怀孕时间还很短,所以并不明显。心中自责的李某涛通过经济补偿获得了杨女士的谅解,为自己减刑。但他的行为给杨女士造成了伤害,这是任何金钱都无法弥补的事实。

经过这件事,希望杨女士能够吸取足够的教训,以后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但好在并没有影响到杨女士肚子里的孩子,不要让悲剧伤害更多无辜的人。

0 阅读:75

小灰灰灰

简介:每天更新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