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大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案”,律师:须关注3个细节
蓝底白字来了!
警方通报大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案,初步结论是:属于防卫过当,涉嫌故意伤害罪。
结合事发过程,我认为这个定性非常准确,主要有3个关键细节:
首先,醉汉的确有与女孩开玩笑的行为,但3名大学生到场时,女孩已经离开。醉汉的追骂行为,并未对女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任何威胁,压根不存在“见义勇为”的前提。虽然这一点对最终定性影响不大,但此前网上盛传这一说法,给大学生挣了不少同情分,也给警方造成了不小办案压力,还是有必要澄清一下。
其次,醉汉只是去推学生的脖子,而不是去掐,且经警方技术分析,实际接触时长仅0.16秒,且被大学生轻松避开,这对任何人来说都不属于“紧迫现实的危险”,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并不存在。此时,大学生如果只回击了一拳,那还可以抗辩是心里紧张,勉强擦边是防卫行为,可他一连对其头面部攻击了三拳,致其仰面倒卧在柏油马路上,这里的攻击意味就非常明显了。
最后,警方也澄清了,事发当晚,出警民警并没有主持调解,也没有判定互殴,只是按程序进行了登记,后来醉汉经鉴定达到重伤二级,这才刑事立案,并对大学生刑事拘留。这套流程完全合理合法,不存在警方和稀泥后又事后诸葛亮的情况。
再回顾原始新闻——只援引一方当事人的单方面说法,将冲突原因解释为大学生见义勇为,刻意模糊双方冲突的具体过程,又捏造了“定性互殴后强行调解”的情节——每一步都准确踩在了舆论的敏感点,煽动大家去质疑警方执法行为,让这样一个简单的案件提级办理,检察院也提前介入指导。
什么叫浪费司法资源?这就叫浪费司法资源。
好在我们办案机关,还是顶住了舆论压力,秉公处理,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那么我也希望我们的媒体,能守住最基本的新闻伦理,对事关案件定性的事实慎之再慎——你们一句不负责任的话就会撕裂社会共识,可要补回来,却要付出太多太多。
喝醉酒不是万能法保!
还有一堆人在那里攻击女生,喊人出来作证的,这会不说话了?继续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