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俗话说得好:只要你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近日,宁波老王就遇到了一件极其尴尬并且非常毁三观的事情。
因为,老王单位里的一位男同事劈腿了公司里的一个女同事,不仅离婚娶了她,还邀请公司同事参加他的婚礼。
最为主要的是,老王和男女主角的关系都非常得好。
由于无法接受内心的谴责,并且还要出红包,最后老王选择了不去。
后来,老王听说有好几个同事都是收到邀请也没有去的。
对于此事儿,不少宁波老百姓有话说:
胡粥粥:我一同学做三,抢了比她大11岁的老板,聚会时不少同学都在捧她,奉承她。因为,她比之前有钱了。她原生家庭比较贫困,姐妹众多。
柳于海:我倒觉得离婚再娶,比名不正言不顺做情人的好。
张金金:我觉得这没啥,小三上位而已。只不过小三是你认识的。
李留丰:或许这算是找到真爱了。
对于此事儿,你们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