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网购伪造的房产证抵押借款浙江舟山一男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刑

中国法院网 2024-08-30 16:00:27

  浙江舟山一男子网购三本房产证用来骗债主,以借钱买房为由累计借款110余万元。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8年,王某在舟山开了一家快餐店,由于经营不善,欠下不少钱。2019年初,王某开始不断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借钱,说要在舟山买房,实际却是将借来的钱都投入到了快餐生意里。王某先后通过网购伪造了三本其名下当地高档小区的不动产权证书,并以将不动产权证书分别留在高某、张某、袁某处保管为名,先后向三人借款共计110余万元。

  2022年底,因王某无力偿还借款,高某持王某的房产证去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时,发现房产证是假的。于是,高某立刻拨打110报警。直到案发时,王某仍有70余万元未归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动产权证书属于国家机关证件,被告人王某伪造国家机关的证件,且造成他人重大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以上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余建华 张璐

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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