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病花九万多不符合“太平洋”标准?

爱久别离 2022-11-24 15:38:06

雷女士反映,几年前给孩子买了重大疾病保险。结果孩子生了场大病,保险公司说没法理赔。

孩子生病花九万多,不符合“太平洋”标准?

雷女士:“找了我三次,然后说什么保险,什么好,就说很好嘛,疾病保险,小孩子人生路很长嘛,就说给小孩子托一份保障嘛。”

雷女士说,2016年,在太平洋保险杭州萧山支公司给儿子投了保,当时孩子三岁。人身保险合同里,有一项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还有一项附加少儿超能宝重大疾病保险,终期到2046年9月29日止。孩子7岁的时候,肺部出现了问题。

雷女士:“小孩子是在重庆儿保的时候,检查出来是肺大疱,肺大疱反反复复住院住了五次,肺里面呼吸出来,就漏到那个胸腔里了嘛,就无法呼吸,就是连走路都没法走的,就要吸氧气嘛,后来在重庆的那边,医生说,这样的话也是不行的,我们这边看不好这,后来我们就没办法,把小孩又转到了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去了。”

2020年5月,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的出院诊断写着:右侧包裹性胸腔积液,双侧自发性气胸,左侧腹股沟疝,低蛋白血症。雷女士说,孩子肺部切除了一部分,现在已经出院,但不能做任何剧烈运动了。

记者:“花了多少医药费?”

雷女士:“前前后后九万多吧,差不多,保险那时候是说,一年交三千多,然后现在总共是交了七年了,总共交了有一万八。”

合同适用的重大疾病列表里,有一项终末期肺病,下面列了四个条件,写着“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雷女士说,这几项医学上的条件,她不太懂,但在她看来,孩子生的病确实很重大。她联系了当时的业务员,对方说已经离职,之后又联系了保险公司。

雷女士:“就是把资料提交上去了,他说小孩子不符合,还是什么之类的,反正他也没讲得很清楚,我说那个条款上面不是写着吗,就是肺,就是肺那个什么嘛,他也是要靠吸氧啊什么的,供给他的生命的嘛,后面嘛我说,那既然说小孩子已经,我买了这个保险,我就说你们没有给我保障,风险嘛是我这边承担,那我说就跟他们终止这个合同嘛,他们说是要扣掉我八千多块钱这样子,那我说八千多,我肯定不同意的。”

雷女士拿出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是太平洋人寿保险杭州中心支公司出具的,日期是今年10月24号,上面写着:“经核实,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均不符合条款约定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给付标准,不属于我司保险责任,故我司对本次给付申请不予受理”。合同里写着: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记者陪雷女士来到太平洋保险萧山支公司,公司的张经理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从雷女士提供的材料来看,孩子的情况不符合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

雷女士希望全额退还保费,张经理表示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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