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李佩霞被抓合法吗?可以最长留置多少时间?

金派律师 2024-08-15 11:32:53

江西省万年县原上坊乡书记李佩霞被监察委留置已接近三个月,网上许多人质疑李佩霞被抓的合法性。今天我们一起看看法律是怎样规定?

一、纪委、监委是怎么分工的?

纪委是依据党内法规设立,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不属于政府行政部门。监委是依据《监察法》设立,全称为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行使国家监察职能。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简单地这样理解,纪委监委是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干活的都是一批人。一个案件作为线索初步调查的时候一般是在纪委层面;等初步核实了证据情况,进入到实质法律处理阶段,一般以监委名义对外公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监委的工作每一步都在《监察法》的法律规定下完成。

二、什么样的人需要留置?

留置是严厉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从以前的“双规”(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延续而来,但二者根本不同。因为双规依据的党内法规,没有经过人大授权;留置是全国人大制定的《监察法》明确规定的。《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留置的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留置需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监委在取得一定证据后,需要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人开展进一步调查。这是留置的前提条件。各级监委进行研究、审核、审批也需要实质对证据情况进行专业核对,一般情况下初步的证据就涉嫌犯罪才会批准采取留置措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四、可以最长留置多少时间?

《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五、留置需要通知家属吗?

李佩霞被留置是依法通知家属的。《监察法》第四十四条,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对照以上五点,我们可以解析得出李佩霞以下的法律状态:一是李佩霞是按照《监察法》的规定依法留置的,至少留置前取得的犯罪证据足以让上饶市监委审批同意。二是李佩霞被留置已通知家属,他的父亲知道她被监委留置。留置期间家属肯定不能探视的,否则留置调查就失去了法律意义。三是留置李佩霞没有超期。三个月的留置期限,根据案件需要,还可以再延长三个月。这个留置的时间是计入未来法院宣判的刑期,也就是可以抵扣监狱服刑的时间。

如果监委认为李佩霞在留置期间完成调查工作,会将调查取得的证据移交检察院的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进一步采取刑拘、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公诉,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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