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牛奶芒果 2025年03月30日 17:40 贵州
《同居31年未领证,资产登记女友名下被“法定”清零:法律为何不认“事实夫妻”?》
事件回顾:从相濡以沫到净身出户2025年3月,重庆51岁的刘先生蜷缩在公司管理的公园小屋里,手中攥着与女友万女士的旧照。31年前,20岁的他与36岁的万女士相恋,彼时万女士尚未结束上一段婚姻,两人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经营小餐馆、购置房产车辆,刘先生出于信任将资产全登记在女方名下,每月工资如数上交。
“我们没吵过架,她总说‘我的就是你的’。”刘先生回忆道。然而,2025年初万女士病逝后,其子迅速将三套房、两辆车过户至自己名下,并将刘先生逐出家门。社区监控显示,刘先生收拾个人物品时,仅带走一箱衣物和一根钓鱼竿。
重庆市北碚区复兴派出所明确表示:“两人非法律夫妻,万女士儿子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处置资产完全合法。”这一结论引发舆论哗然。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非婚同居伴侣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即便长期共同生活、经济混同,仍需自行举证劳动或出资贡献。
“刘先生需在一年诉讼期内,证明房产购置资金来源于双方共同劳动所得。”重庆某律所合伙人李律师分析,“但工资流水已交给女方,餐馆经营未保留账目,取证难度极大。”
事件曝光后,微博话题#同居31年不如一张结婚证#阅读量破3亿。网友热议聚焦三点:
情感信任危机:“老一辈‘搭伙过日子’模式是否该被法律淘汰?”
继承权公平性质疑:“共同经营31年,法律为何不保护‘事实夫妻’贡献?”
中老年婚恋警示:“全国超2000万非婚同居者,是否正在重蹈覆辙?”
社区工作人员透露,类似纠纷近年激增:“很多老人怕子女反对不领证,最终人财两空。”
中国人民大学婚姻法教授张明指出,此案暴露非婚同居三大法律盲区:
财产登记:资产全挂名一方,等同自愿放弃所有权;
经济混同:工资上交无凭证,难以主张共同财产;
遗产预案:未通过遗嘱、意定监护等方式提前约定权益。
“建议同居超过3年的伴侣,至少签署《共同财产约定书》和《遗嘱》。”张明强调。
当事人现状:公园小屋里的余生在10平方米的临时居所里,刘先生的折叠床边贴着泛黄的餐馆合影,窗台上摆着未开封的鱼饵。“现在最怕生病,连买药钱都要向同事借。”他苦笑道。社区志愿者称,已协助其申请法律援助,但胜诉概率不足20%。
记者手记:当黄昏恋撞上冰冷的法条这场持续31年的“爱情长跑”,最终败给了一纸法条。事件背后,既是法律对“事实婚姻”认定的滞后,也是传统婚恋观与现代财产制度的剧烈碰撞。当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选择“不婚同居”,如何在情感与理性间找到平衡,或许比争论对错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