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养老金和油罐车调查,反映的是同一种焦虑

周兆成律师 2024-08-26 18:10:56

聊聊周末爆出来的两件大事儿,房屋养老金和油罐车调查。

房屋养老金,网上说法很多,什么变相房产税啊,每平方米存缴100元左右啊,给房市又一重创啊。

那么政策专家就出来解释了,房屋养老金,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一个是个人账户,大家买房的时候一次性收取,不同地方比例不一样,一般是总房价的2%到5%,也就是说100万的房子,你已经交过好几万了。

这笔钱一般躺在房产管理部门,用的时候由物业申请支取,主要用于平时的小修小补,比如保养电梯、墙皮剥落等等。

第二个是公共账户,主要用于排查重大隐患、维护公共安全,比如承重墙出问题,地震后的房屋结构修补等等,这笔钱主要由政府统筹,包括土地出让金收益、老旧小区更新改造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等等。

这次“房屋养老金”主要就是针对公共账户的部分,讨论如何更好地筹集、管理和使用资金,目前还不涉及个人出资的情况。

那么这一政策为何会引起大家的广泛焦虑呢?

因为据“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发表的一篇题为《我国房屋养老金制度:背景与框架》

的文章介绍,这个“公共账户”的来源还包括一个东西,叫“房地产税”。

这个研究院可不是什么野鸡组织,而是隶属于上海住建委和房管局的政策研究机构。

这篇制度设计的文章7月初发表,8月底就传出22个城市的试点消息,可见有一定的政策宣传性质。

那么如果真按这个规划,这房产养老金可不是什么变相房产税,而就是房产税本税。

现在“公共账户”的提法,更像是扫清一些观念障碍,搭建一个制度框架,把房产税并入一个可被理解、接受的轨道中来。

虽然目前说法是,土地出让收入作为主要资金来源,房产税作为辅助,那么谁能保证在运行过程中这个比例不会有调整变化呢?

再一个,房产税作为资产税的一种,在已经开征的国家,征收梯度和持有房屋数量直接挂钩,房子越多的富人缴纳比例越高,能够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因此也能够被广为接受。

而如果以“公共安全”为前提,普通业主会不会也要按同等比例缴纳?原本的资产税会不会变成人头税,加重普通人的负担呢?

这是大家的第一个焦虑。

第二个焦虑是,这笔钱由谁持有、监管、使用。

既然名义是“房屋养老金”,那么该如何保证被用在房屋的修缮和维护上?

像日本,地震多发,房屋老化严重,也收修缮金,而且是按月交的,长年累月下来远比我们贵多了。

但人家那边会提前制定未来30年的修缮计划,具体包括哪些项目、预计花费多少、何时实施工程等,都会事无巨细地规定并公开,比如供水管15年修补一次,供水泵5年修补一次,15年更换一次,等等。

资金和工程,都在高度自治的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已经非常成熟。

那么大家也会担心,收钱是学过来了,配套制度会不会跟不上?导致钱交了,但得不到相应服务?这是后续在制度设计中应该注意并向公众做好解释的地方。

说白了,真要为了公共安全收钱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从谁那里收的,又用到哪里去,钱的流向必须要让大家看到。

接下来聊聊油罐车调查的事儿,通报内容还是比较细致的,涉事车辆、运输时间、接收厂家、油料流向等都很清楚,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巨额罚款,该有的都有。

但仍然没能平息公众质疑,为啥呢?

因为通报中写,经过全国排查,除了被记者曝光的两辆车外,未发现有其他同类情况。

这就好比,在一个房间里发现两只蟑螂要求全屋除虫,结果说,整间屋子就只有这两只蟑螂,刚好全被你发现了。

当然,官方既然肯拿出这个力度调查,主观上肯定不会掩盖问题,而是说明此类问题如果不是被现场抓包,事后很难再取证追责。

就比如通报提到一个细节,某车主为了掩盖问题,7月份找到一家汽车公司负责人,开具了5月份清洗罐车的虚假票据。

那么不难想象,如果日后拿出的是类似洗车留档、查验票据的监管措施,该有多容易规避,甚至可能会催生出开具假票的另一黑产。

其实关于罐车运输,我们是有行业规范的,明确规定了: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和运输容器。

然而这只是部推荐性规范,只有参考作用,实际怎么样纯靠行业良心。

这就又回到了那个问题——如何让大家看到油从哪里来,油到哪里去,如何把油的流向控制在安全合规的轨道之中?

如果行业自律靠不住,那么是不是该把推荐性规范转为强制性?如此一来,会不会提高油料运输的运营成本?又该由谁负担?如果是强制性规范,那么该如何配套监管部门的职权范围?在哪个环节介入、用什么力度处罚最合理?

这是喧闹过后,需要继续思考的问题。

1 阅读:167
评论列表
  • FU 5
    2024-08-26 21:23

    小区停车费:1000车位x 300元/月x 12个月= 360万/年;如果倒查10年,就是3600万元!还有电梯广告费、临时停车费、快递柜场租、门面房租金…..

周兆成律师

简介:错换人生案代理律师。一个有温度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