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师也来说这个事了!“20年前学生打老师”案代理律师谈“路虎女司机打男司机”案: 同样是打耳光,为何前者负刑责、后者被行拘?
路虎女司机打人这件事情,越来越闹越大,不简单!
连律师都出来说这个事。
总感觉有一只无形的手,想将这个事情硬核下去。
前几天是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连夜改的名。
今天又有一个周律师出来,解释了20年前一个学生扇了老师4个巴掌被判了刑。
为什么20年后这个崂山路虎女司机打了这个退役军人,却只是被刑拘10天。
这个周律师说,这两件事情虽然都是用手掌打了人,但是两者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所以处罚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
20年前的那个学生是对他的这个班主任怀恨在心,当时在街上碰到了这个班主任,想起当年在学校的时,这个班主任对自己各种的不怎么好。
就想着要报复这个班主任,他将班主任当街拦了下来,狠狠的扇了这个班主任4个耳光,并且还将他打人的这个视频发到了网上,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当时有关部门对这个常某打自己老师的这一行为,认为是属于恶意的,按刑事方面做的处罚是合理的。
而路虎女司机打人的这个事情,虽然是打了十几下,但是她的这个性质跟20年前的那个学生性质是不一样的。
这个女司机不是恶意报复。
她只是一时冲动,没有控制住自己动手打了人,她这种行为不是属于恶意的,达不到刑法处罚的程度。
所以按照治安管理最高上限给予拘留10天罚款1000元已经是很严格的处理了。
这个律师还认为不能因为挨打的这个小林是一个退役军人,就像当年那个老师一样,有一个特殊的身份,而将这个事件升级处理。
这个周律师还认为小林当时挨打时没有还手的这个举动是非常明智的。
否则的话小林都会有不小的一个麻烦,搞不好会被认定为负的这样的一个情节。
网友们看到律师的这个说法呀,情绪一下子就上头了。
看看他们怎么说的。
这个女司机当时: 逆行、插队、打人,留下满脸是血的受害者,一脚油门扬长而去,还不够恶劣吗?
看起来这个事情呀,背后可能还真的不简单,总感觉有一些无形的手,想把这个事情按下去。
连律师都开始出来
一个湖南网友不知道怎么回事,却想起了西游记里面的一些场景,还有很多点赞!
另一个上海网友也传了一张图片,不知道什么意思啊?
看起来这个事情呀,背后可能还真的不简单,总感觉有一些无形的手,想把这个事情按下去。
连律师都开始出来啦!
不是性质不一样,是背景不一样,律师就是拿钱办事的
律师的意思是说,该女子的行为是善意的,居留十天都太重了
打人还有恶意不恶意?那么我上衔打了人,我说没恶意,就是手闲着没事会怎样,没想官方能这么解释,无语了!!!!!
咱说事 不要对比
像钱看你以为是说说而已吗[得瑟]
逆行+打人+逃逸就是妥妥的寻事滋事处理,受害者不接受和调的情况下,至于为什么拘留,当中很有学问
自圆,圆不了其说![笑着哭]
有啥好说的,两个坏人,恶人打了贱人而已[笑着哭][笑着哭]
都是冲动,咋就不一样!
从重从快了,还得给警方送锦旗呗
还有个傻逼律师说10天是依法定格处理!
千万别还手。还好那个男的没还手
打老师那个目标明确,属于报复行为。 打退伍军人这个目标不明确,我逆行我厉害,谁不给我让路我扇谁!属于寻事滋事
不是恶意报复?呵呵!手里还拿着东西也叫扇耳光?
不同法官审同样的个案,结果会有所不同。
那你不是应该找河南法官问问吗?问得着青岛公安吗[得瑟][得瑟][得瑟]
你他妈 打了十几个还不算恶意 你妈的律师证是捡的吗
别人后退变道,你往前顶住不让变道。这样作弄人的人该打。得理不饶人的退伍军人啊,你丢军人的脸。
公告里说黑衣男子是民警哦!
谁告诉你中国是判例法
性质肯定不一样啊,那小伙子是一次连打4耳光,这娘们是4次打十几耳光,所以小伙子是成心故意的,这娘们是一时冲动的!这就是小编和律师的看法吧?可是有视频慢放,她可不是空手啊,她可是持械攻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