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的“莫须有”背后隐藏的真相!

寒梦爱历史 2024-05-27 06:30:07

岳飞之死乃冤案无疑,但强加给他的罪名“莫须有”的含义却成了千古之谜。

《宋史·岳飞传》记载:“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爱国名将岳飞的忠心耿耿众所周知,“莫须有”作为岳飞的罪名,顺理成章地成为后世人们遭受不白之冤的代名词。但对于这三个字的真实含义,历来争议颇多,有多种不同的解释。

解释一:可能有

这是目前主流的观点,《辞源》也持此看法。“可能有”带有一种推测的成分,措辞含糊,以如此不负责的态度对待一位高官,自然难以令人信服,也更加凸显了岳飞的冤屈。然而,这种解释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首先,岳飞是有明确罪名的,当时奸臣万俟契受秦桧指使诬陷岳飞,主要罪名包括:“飞尝自言‘己与太祖皆三十岁建节’”“受诏不救淮西罪”“令张宪虚申警报以动朝廷”等,无需含糊其辞;其次,秦桧身为宰相且颇具学识,对于如此重大的案件,又出自他的精心策划,回答不可能如此仓促。

解释二:必须有

有观点认为“莫须有”是“必须有”的误写,持此观点的人包括徐干学、毕沅、朱彝尊等,还有《皇朝中兴纪事本末》可作为旁证。然而,这种解释也颇为牵强,因为“莫须有”这三个字在宋代的多部书籍中都出现过,而“必须有”可能只是个别书籍中的版本差异;同时,“必须有”作为回答也完全不符合逻辑。

解释三:莫,须有

俞正燮在《癸巳存稿》中认为,“莫须有”应重新句读为“莫,须有”。“莫”表示秦桧的迟疑,“须有”表示必须有。这种解释纯属猜测,缺乏证据支持。

解释四:难道没有

这是近年来出现的新观点,学者李傲通过对宋朝书籍的考证,认为“莫须”在宋朝口语中是“难道没有”的意思。他在《曾公遗录》中找到相关例证:曾布问:不审陛下以光等为有罪、无罪?徽宗答:莫须是有罪?曾布回:圣意如此,臣乃敢尽言.……光等诋毁神宗变乱法度,则事迹具存,岂得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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