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男子摔死女婴,其父写信求情:念我为国贡献,饶他死罪

濛濛评娱乐 2024-08-13 10:32:32

你敢相信吗?在2013年的北京,就因为带婴儿的妈妈不便挪动婴儿车的位置,就被一男子连续掌掴殴打。

更令人震惊的是,殴打完母亲之后他仍觉不解气,竟然一把夺走婴儿车里的婴儿,将其高举头顶狠狠的摔在地上,这名可怜的女婴当场死亡。

事后该男子被法院判处死刑,就在判决当天,该男子父亲一封书信上交到法院。书信中称:“念在我这么多年为国家所做的贡献,饶过我儿一命。”

该男子父亲究竟是谁?为我国做了什么贡献?法院最后的判决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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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3日晚,韩磊原本是为了庆祝开始创业、结婚与朋友聚餐。他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本该是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

然而,命运却在这一晚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

饭后,兴致高涨的韩磊提议继续到KTV狂欢。尽管朋友们好意提醒他即将结婚,不适合去这样的场所,但韩磊已经在兴头上,谁也劝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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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他和好友李明一同驾车前往KTV,由李明负责驾驶。

当他们抵达KTV时,却遭遇了停车难题。在寻找停车位的过程中,他们发现了一块被婴儿车占用的空地,一位母亲正在那里整理婴儿车。

此时的韩磊,醉意上头,态度嚣张地要求那位母亲让开。然而,这位母亲拒绝了韩磊无理的要求。

眼见自己被拒,韩磊面子上挂不住,他随即下车辱骂这位母亲,拳脚相加,连续掌掴她的脸。

周围的群众眼见这位手无寸铁的母亲受辱挨打,纷纷上前劝阻,试图平息事态。

然而,被怒火和酒精冲昏头脑的韩磊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他竟然趁人不备,抓起婴儿车内的2岁女童,狠狠地将女婴摔在了地上。

这一刻,女婴的哭声戛然而止,当场没了声息。

意识到自己犯下滔天大错,韩磊仓皇逃回车内,催促李明赶紧开车离开现场。而围观的群众则迅速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

受伤女童被紧急送往医院后,医护人员展开了长达50多个小时的紧急抢救。在这段煎熬的时间里,小女孩多次出现呼吸停止的危险情况,颅内损伤极其严重。

尽管医务人员竭尽全力,但最终在抢救两天后,医生不得不宣布抢救无效,年仅2岁的女婴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与此同时,警方迅速展开了对韩磊的抓捕行动。案发后,驾车的李明主动前往派出所自首,配合警方调查。

然而,韩磊选择了逃避,他藏匿在房山某温泉会所,试图逃脱法律的制裁。经过18小时的紧张搜寻,警方最终在案发后的第二天将韩磊成功抓获。

在被捕后,韩磊开始为自己的罪行辩解。他声称当时并不知道婴儿车内有人,试图以此来减轻自己的罪责。然而,事实和证据都无情地指向了他的罪行。

随后,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韩磊提起公诉。与此同时,受害者家属提出了270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

面对铁证如山的指控,韩磊仍在为自己辩解。他声称自己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并暗示自己可能存在精神问题。

此外,他还辩称由于现场灯光原因,看不清婴儿车里有孩子,强调自己并非故意伤害。

法院又是怎样判决的呢?

尽管韩磊试图为自己辩解,但法庭的最终判决彻底粉碎了他的狡辩。根据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显示,韩磊的行为绝非偶然或无意,而是蓄意为之的残忍犯罪。

录像清晰地显示,韩磊在起身后迅速且准确地绕到婴儿车前。他毫不犹豫地将年仅2岁的女童抓起,高高举过头顶,随后猛力将其摔在地上。

整个过程动作连贯,攻击性极强,力度之大令人震惊。这一系列行为无疑证明了韩磊的故意性,彻底推翻了他之前所有的辩解。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最终,法庭得出了严厉的结论:韩磊此次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

更为严重的是,这并非韩磊的首次犯罪,他是一名累犯。

考虑到所有这些因素,法院认定韩磊所犯的故意杀人罪罪行属极其严重,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基于案件的严重性和韩磊个人的危险性,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处韩磊死刑并立即执行的判决。

但就在判决当天,韩磊的父亲写了一封信给法院,希望念在他对国家做的贡献,饶了他儿子死罪······

他的父亲究竟是谁?对国家又有什么贡献?

韩磊出生于1974年,他的父母都是航天部下属企业的工人,本该为他提供一个稳定的家庭环境。

然而,命运却给了他一个特殊的成长背景。

在韩磊出生前,他的父亲就响应国家号召,参与了三线建设,这导致他长期缺席了儿子的童年。

为了照顾幼小的韩磊,他被交付给了爷爷奶奶抚养。这看似普通的安排,却成为了影响韩磊一生的关键转折点。

爷爷奶奶对这个唯一的孙子疼爱有加。他们的教育方式可以用"极度溺爱"来形容,几乎满足韩磊的所有要求。

在这种环境下,韩磊逐渐形成了任性自我的性格。缺乏必要的管教,他变得无法无天,甚至经常对疼爱他的爷爷奶奶辱骂发火。

韩磊的父母虽然不在身边,但他们的教育态度同样值得深思。每逢年节回家,他们不仅没有纠正儿子的错误行为,反而多加纵容。

对于韩磊的过错,他们往往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态度背后,是他们因长期缺席儿子成长而产生的愧疚心理。

直到8岁时,韩磊才回到父母身边。然而,此时的他性格已经基本成型。父母试图纠正他的行为,却发现为时已晚。

面对难以管教的儿子,加上内心的愧疚感,他们逐渐放弃了严厉管教的想法。

这种成长环境造就了韩磊极其复杂的性格。他缺乏自制力,脾气暴躁,对他人缺乏基本的尊重。这些性格缺陷在他成年后愈发明显。

早在他14岁时,他就因为偷窃罪被捕,但因为他偷窃金额不大,且未满十八岁,所以只被判行政拘留13天。这次经历本应给他敲响警钟,但显然并未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18岁时,韩磊再次因殴打他人被处罚,这次是行政拘留10天。

面对儿子的屡次违法行为,韩磊的父母依旧显得管教无力,继续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放任的态度导致韩磊变得更加目无法纪。

在这个过程中,韩磊结识了更多"问题少年",其中包括后来与他一同犯案的李明。这个朋友圈进一步加深了他的犯罪倾向。

尽管如此,韩磊还是顺利毕业并在出版社工作。然而,他并未珍惜这份工作机会,反而因为一起金额巨大的偷窃案被判无期徒刑。

在服刑期间,韩磊表现出积极改造的姿态,自考多个学位,并因无过失获得减刑,最终于2012年提前出狱。

出狱后的韩磊似乎迎来了人生转机,准备"大展身手"创业,爱情事业双丰收。然而,这只是表象,他内心的恶劣本性并未得到根本改变。

案发后,韩磊的父亲曾写信向法庭求情。信中提及了自己参与三线建设的贡献,同时也承认了对韩磊教育的疏忽。他恳请法庭能够饶韩磊一命。然而,考虑到案件的严重性,法庭最终未采纳这份求情。

2014年10月31日上午,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令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对韩磊的死刑。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韩磊连抽两支烟,似乎在回顾自己错误百出的一生。

韩磊的案例再次证明,犯罪行为往往是长期积累的结果。从少年时期的小偷小摸,到成年后的重大犯罪,再到最后令人发指的杀人案,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个人是如何在缺乏正确引导和自我约束的情况下,逐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及社会对问题青少年的关注和帮助的必要性。

同时,它也警示我们,即使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内心没有真正悔改,人性中的恶仍可能在某一刻爆发,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参考资料

北京晨报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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