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邓紫棋的前经纪公司蜂鸟音乐发布了一份版权声明,强调作为邓紫棋多张专辑和多首热门歌曲的版权独家所有人,在全球范围内拥有授权使用的专有权利。任何未经许可的使用都可能构成侵权行为,蜂鸟音乐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这些作品包括邓紫棋在《G.E.M.》、《18...》等专辑中的歌曲,其中超过一半由她参与创作。
邓紫棋在2019年3月单方面宣布与蜂鸟音乐解约,但蜂鸟音乐声称合约期至2022年。根据蜂鸟音乐的声明,他们全权拥有合约期间所有由G.E.M.制作或与G.E.M.合作制作的任何音乐作品及录制的版权,以及某些其他商标及知识产权。双方之间的法律纠纷持续至今,给双方都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和损失。
在邓紫棋对蜂鸟音乐的诉讼中,她声称因为公司作出了虚假陈述,她才会签下合约,主张该合约无效。同时,邓紫棋还指称蜂鸟音乐擅自在香港和内地登记“G.E.M.”和“邓紫棋”商标。2020年,邓紫棋曾在微博上公开向蜂鸟音乐和前经纪人喊话“我不是你手中的商品”。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许多粉丝和公众对邓紫棋的遭遇表示同情和支持。
专家指出,版权问题一直是音乐产业的核心问题之一。对于艺人来说,拥有自己的歌曲版权意味着他们可以对自己的作品拥有更多的控制权和收益权。然而,在与经纪公司解约时,艺人往往需要面对复杂的版权归属问题。这需要双方在签约时就有明确的约定,以减少纠纷的发生。此外,专家提醒艺人要谨慎对待合约,尤其是涉及版权等核心利益的条款。对于经纪公司来说,尊重艺人的权益也是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前提。
尽管双方的法律纠纷仍在继续,但这一事件已经引起了业界对版权问题的关注和反思。希望未来艺人和经纪公司能够更加理性地处理合作关系,共同推动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