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余华英被执行死刑

小刘瞎胡闹 2025-03-01 06:45:01

2025年2月2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余华英因拐卖儿童罪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检察机关全程监督。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涉及17名儿童,导致12个家庭破碎,社会危害性极大。

1993年至2003年,余华英伙同龚显良、王加文等人,在贵州、重庆、云南等地流窜作案,拐卖儿童17名,包括5对同胞兄弟姐妹。

犯罪特点

首次犯罪即贩卖亲生儿子:因经济困难,余华英与同居男友龚显良将亲生儿子以5000元贩卖至河北邯郸,开启拐卖链条。

利用女儿接近儿童:通过让女儿与目标儿童玩耍降低家长戒心,再实施诱拐。

作案手段:租房混入当地社区物色目标,使用零食、玩具诱骗,得手后迅速转移并贩卖至外地。

历史前科

2004年因拐卖2名儿童被判8年,实际服刑5年后释放。服刑期间使用假身份隐瞒罪行,出狱后继续犯罪。

2022年被拐受害人杨妞花(5岁时被拐)凭记忆指认余华英,并通过DNA比对确认身份,推动警方重启调查。

司法流程

一审(2023年9月):贵阳市中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余华英上诉。

二审与重审(2024年):因发现漏罪(拐卖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案件发回重审后维持死刑判决,最高法院最终核准。

四、社会影响

受害者家庭创伤

被拐儿童中,杨妞花的父母因长期寻女无果抑郁离世;谌江海被拐后辍学务工,称余华英是其“一生痛苦的根源”。

舆论关注

案件因余华英突破人性底线的罪行(如贩卖亲生子、长期逍遥法外)引发公愤,公众普遍支持死刑判决。

法律震慑

余华英案体现了我国对拐卖儿童犯罪的“零容忍”态度,死刑判决强化了对类似犯罪的威慑力。

社会治理完善方向

强化身份监管:避免罪犯利用假身份逃避惩罚。

完善防拐机制:加强留守儿童保护、基层警务协作和DNA数据库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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