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愤怒、耆英背锅:《南京条约》后来为何成了空文?

奇档谈社会 2024-11-30 10:04:37

1842年,在英国坚船利炮的逼迫下,满清政府和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南京条约》约定,清政府割地、赔款、通商,这一纸协重新定义了中英关系,《南京条约》是在彼此互补信任下的荒诞交易。

英国人认为靠火炮换来的和平万无一失,清廷则将条约视为“暂时糊弄外夷”的权宜之计。

条约签了,香港割了,银子赔了,但约定的五口通商却成了“一口开放”;英国人千里迢迢来华通商,换来的是城门上冷冰冰的告示:“夷人不得入城!”

条约签订后,从中央朝廷的拖延,到地方官员的敷衍抵制,再到被朝廷抛弃的谈判代表耆英,清廷是如何将《南京条约》变成一份“签了却不认账”的历史文件?

五口通商是如何形同虚设的?道光皇帝的愤怒又从何而来?清廷的种种“违约”行为究竟是无奈?还是政治上的短视?

武力逼签:

1842年,英国东印度公司武装舰队一路攻破定海、宁波,直至南京城下。

江浙一带全面沦陷,清廷不得不选择求和。代表清廷出面谈判的是耆英、伊里布与璞鼎查。谈判桌上,英方态度强硬,逼迫清朝答应割地、赔款、通商等条件,如若他们提出的要求不能满足将会直接进攻南京城。

最终,耆英签下了这份不平等条约,割让香港岛、赔偿2100万银元,并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港口通商口岸。

条约签订后,道光皇帝对《南京条约》十分不满。在看了耆英上奏的条约内容后,气愤到“揽奏愤恨之至”。道光的愤怒不仅来自失败带来的耻辱,还在于条约签订得过于仓促,许多条款完全没有周全考虑。他对身边人抱怨,这场谈判就像被人按住脑袋签字,很多地方都“签亏了”。

要盟不信

道光皇帝与后来的咸丰帝在面对清朝与各国签订的条约问题时,常引用孔孟之道为自己找台阶。他们认为,被胁迫签订的条约属于“要盟不信”,天理不容,无需遵守。孔子曾说过,被逼立下的盟约“神不听”。

清廷的这些帝王正是以此为理由,对《南京条约》采取了消极的抵制态度,成为清廷在之后十余年中违约的理论基础。

条约签订后,清廷内部的许多大臣对条约也极为不满。《南京条约》规定中英双方平等对待,但清朝官员认为,将英国女王与大清皇帝“平起平坐”,是蛮夷对清廷秩序的巨大挑战。他们认为,大清的军事实力并没有真正展现出来,英国人也只是占了“船坚炮利”的便宜。以林则徐为代表的抗英派更认为,若能让真正有能力的大臣出面,比如自己,就不会有今日的耻辱。

条约的实际签署者耆英,迅速成为众矢之的。

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失败永远是奸臣的锅,皇帝永远是被“误导”的无辜者。唐朝有高力士、宋朝有秦桧,清朝自然少不了耆英。尽管耆英的一举一动都得到道光皇帝的批准,但依然难逃被处罚的命运。

尽管条约规定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五口通商,但真正开放的只有上海一地。

广州的地方官员更是态度强硬,禁止英国商人进入城内,拒绝执行条约中的其他规定。耆英与英国人约定两年后开放广州,但在1848年耆英调离广州后,他的继任者徐广缙、叶名琛对英国人态度十分强硬,拒绝与英国人会面。

叶名琛更以“不接、不理、不办”的三不政策,将英国人的要求搁置。这也成为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导火索之一。

不仅地方抗拒,清廷中央对条约的执行也毫不上心。英国商人发现,无论去广州、天津还是江苏,地方官员都以“无权限”为由,将问题推回广东。

清廷对于五口通商、宗教自由等条款的冷处理,导致英国人的强烈不满。更讽刺的是,这么重要的条约文本居然没有被送往京城,而是被锁在两广总督衙门的档案室中,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才被英国人发现。

结局

唯一按约执行的是赔款问题。清廷如期缴纳了2100万银元,但其他条款形同虚设。五口通商仅有上海开放,天主教依然被禁止,英国人在华的待遇也没有得到保障。清朝的做法,为英国日后的报复埋下了伏笔。

1842年的《南京条约》是中国迈入近代外交体系的第一步,却也是步伐最为混乱的一步。

条约签订后的十余年里,清廷始终没能执行条约约定条款,既没有兑现对英国的承诺,也未能通过条约改革自身。而这种“要盟不信”的文化心态,导致了之后更大的冲突 。

有人认为,清廷后来“耍无赖”,是在列强侵略下的无奈选择;也有人批评,这种短视的“抗争”不仅无益于保护国家主权,反而激起对方更大的愤怒,也拖累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

《南京条约》没有按照约定执行,让清朝在国际社会中留下了“不守信用”的名声。

一个国家若想赢得国际社会的尊重,必须用行动履行承诺,而非以自己的文化观念逃避责任。这一点,对当下的社会与个人,依然具有深远意义。

0 阅读:5
奇档谈社会

奇档谈社会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