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次价格150元?24岁女子生完孩子仅3个月,就从事卖淫行业!

猫拉我怀 2023-05-12 13:29:20

案例:一则关于24岁女子从事卖淫行业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据报道一名24岁女子生完孩子三个月就卖淫,在网上发布卖淫信息,每次收费150元,每天都有几个客人。

网友表示靠自己,努力工作,养活自己。没错。都是社会问题解决很难。也有人说不是生活所迫,谁会干,所以家有女儿的一定要用心养,千万不能缺爱,缺关心,要不然一些男人稍微关心一下就跟他走了,像这样多可怜。

就业困难,没有收入,生活压力大,所以许多女人选择自谋出路,减轻负担,无奈的举止!为什么这样的卖淫违法行为会屡禁不止呢?

原因很简单,现在的单身男子很多,而且正处于精力旺盛的年龄,往往会寻求解决生理问题。卖淫的根本原因乃是因为经济不发达,人们不能衣食无忧。也许是被坏人所引诱,暂时无法脱身,而选择被迫卖淫。

也许是被生活所迫,找个工作又苦又累,赚不了多少钱,还遭受着很大的生活压力,可能被社会所影响,认为赚到钱就是最重要的,卖淫实在是丑恶,首先不符合社会道德准则,其次违背了做人的原则,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很大,对正常家庭是个威胁,对他人的影响也非常不好。

卖淫嫖娼在对人类共同道德,尤其是性道德的破坏。它对于人类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起到阻碍的作用。卖淫嫖娼腐化部分公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品德,妨害人类共同进步,败坏社会风气。

卖淫嫖娼造成性病广为传播,危害人类健康。许多红灯区位于住宅楼下,失足的妇女在街上吸引顾客,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尤其是对儿童的身心。首先我们要做到从自己开始,拒绝黄赌毒,提倡文明的行为。

公安机关、文化部门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网络运营商以及网站、网吧以及上网者的教育及管理,并督导手机软件运营商对出现在手机网络上的涉黄信息迅速予以封闭。加大对网络组织卖淫行为的打击力度。

要切实保持打击网络卖淫行为的持续性,要牢固树立信息先导、耐心经营的办案理念,要将组织、操纵的幕后违法犯罪人员作为打击重点,保持对网络卖淫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阅读:1301
评论列表
  • 2023-05-12 16:07

    姑娘。你价格太良心了。

  • 2023-05-12 22:17

    扰乱市场[得瑟]

  • 2023-05-12 17:19

    他妈的,我们后边都是40多的大妈了还要130呢,这价格真良心价啊

猫拉我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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