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书记应积极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工作
重要论述摘要:
要深入学习焦裕禄同志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以及道德情操。特别是要领会其“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精神境界,真正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摒弃形式主义,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习近平主席在指导兰考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强调,我们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坚决反对“四风”,努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确保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惠及基层群众。此外,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习近平主席明确指出,这一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行动,也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必要途径。全党同志必须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赢得群众满意。
根据《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的通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涉及范围广、领域多、数量大,基层党组织书记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其角色至关重要。他们必须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同时需全面掌握和熟悉本地区本单位的活动方法步骤、基本要求及办法措施等。
一、深刻认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在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指导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具有重大的意义。这不仅是一次对全党进行的深刻教育,更是一次对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的全面检验。
二、教育实践活动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
历史和实践证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只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才能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领导力量。
三、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
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要求。这一部署不仅弘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更是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新认识。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增强服务,促进党的创新发展。
四、教育实践活动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推进这一伟大事业,需要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凝聚和吸纳人民群众的智慧。教育实践活动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通过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党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和能力。
五、教育实践活动是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有效方式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是共产党员的根本立场和根本观点。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深入群众中去,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毫不动摇地相信和依靠群众,树立和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
六、教育实践活动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的重要途径
工作作风关乎党的形象、政府威信和事业成败。改进工作作风,就是要净化政治生态、保持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教育实践活动是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通过解决突出问题,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七、教育实践活动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坚强保证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党群关系,增进同群众的感情,维护群众权益,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坚强保证。通过群众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核心。具体表现为:
1. 为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 务实:坚持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把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到实处。
3. 清廉: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遵守党纪国法,保持浩然正气,拒腐蚀、永不沾。
此次活动不仅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需要,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基层党组织书记需深刻理解并贯彻这些要求,树立和展示党员干部的新形象,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担负起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一)用优良党风和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凝聚党心民心
良好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党风即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具体展现党的精神风貌和整体形象,是党的性质、宗旨和世界观的综合体现。优良的党风对于党的形象、人心向背以及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民务实清廉是优良党风的具体体现,密切联系群众是凝聚党心民心的有效方式,也是改变党风的重要途径。
(二)树立新形象:为民务实清廉
群众最关注的是干部是否脱离群众、是否弄虚作假、是否腐化堕落。因此,基层党组织书记必须坚守为民务实清廉的原则,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群众的尊重和拥护。同时,这也保证党在新时代做出新的成绩和新的作为。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基层党组织书记应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凝聚党心民心,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三)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指出,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中国共产党自始至终都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只有始终坚持这一宗旨,始终心系人民、依靠人民、为人民服务,才能获得无尽的力量源泉。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我们必须通过教育解决党员干部的立场问题,让他们明确“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端正群众立场,增强群众感情。
(四)践行实事求是:务实精神
务实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领导干部最迫切需要的品质。坚持求真务实,要实事求是、勤政为民。领导干部要讲实话、求实效、办实事。同时,要切实转变作风,把转变作风的功夫下到恪尽职守上、下到改革创新上。
(五)永葆政治本色:清廉
清廉是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的体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是人民愿望诉求得以表达实现的内在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洁身自好,把清正廉洁作为底线,经受住各种考验,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在制度建设上,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权力运行的公开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一总要求强调党员干部要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从而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通过自我反思和对照检查,党员干部应该明确自身的能力、观念、作风和业绩方面的不足,并努力改进和提高,切实为人民用好权、履好职。
(一)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的生命线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原则,也是加强党的团结、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武器。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批评和自我批评更是被强调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这一深刻本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的三大优良传统作风之一,是正确处理党内矛盾、克服缺点、纠正错误的重要方法。通过积极健康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够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解决党内矛盾,促进个人成长进步。任何一个政党或党员都无法避免缺点和错误,但只有通过经常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来清除这些缺点和错误,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
其次,伴随党的历史方位的重大转变和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存在的危险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把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推动党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及时纠正和克服党内存在的各种不良思想倾向,解决党的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最后,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体现一个政党自身建设水平高低、政治生活是否正常的关键所在。只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的思想斗争,才能分清是非、统一思想,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才能巩固和发展党的团结和统一。
(二)“照镜子”:勇于发现和承认错误
“照镜子”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步,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党章是党员干部言行的标准尺,领导干部应以党章为镜,对照查不足,看一看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党章要求。
(三)“正衣冠”:接受群众检验监督
“正衣冠”不仅是整理外表的行为,更是对党员干部内在素质和作风的要求。正思想、正作风、正言行,做到公道正派、不谋私利,坚持正人必先正己。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诚心实意接受群众的检验监督,多与百姓接触,了解百姓的疾苦,积极为百姓排忧解难,真正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四)“洗洗澡”:提高自我净化能力
“洗洗澡”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党员干部要保持清正廉洁,增强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要敢洗、真洗、勤洗,增强自我净化能力。
(五)“治治病”:求真务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治治病”的目的是救人,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要解决当前党内存在的问题,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通过制度建设和创新来保证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正面教育为主、批评和自我批评、讲求实效、分类指导、领导带头。在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需牢牢掌握这些原则,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着力点。确保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解决作风问题,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积极推广正面教育,激发党员干部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坚持正面教育是我们党的重要原则。主要是通过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性党风党纪以及道德品行教育,帮助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树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典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的通知》也强调了学习教育的核心地位,特别是要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基础性问题。
在推进正面教育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主体作用。鼓励党员在自我总结、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明确未来的努力方向,并积极进行自我改造和提高。通过自我学习、自我剖析、自我整改,更好地展现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同时,也要重视学习讨论和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弘扬优秀党员的事迹,用身边的典型来营造学习先进、弘扬先进的氛围,激发党员争做合格共产党员的内在动力。
在教育中,应注意科学地总结经验教训,对待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要有历史的、客观的、辩证的看法。既不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又不纠缠历史旧账和个人责任,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同时,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核心在于深化学习和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集中学习和自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群众路线的内涵、实质和基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此外,坚持正面教育也要重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声音,找准影响和制约党群干群关系的核心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以实际行动和效果让群众感到满意,给予群众希望和信心。在这个过程中,尤其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重要线索,贯穿始终。
(二)推进批评与自我批评,共同提升个人及团队水平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内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是实现思想净化、提升党员素质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充分利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真正让每一位党员、干部经历思想洗礼、作风改进和行为规范。在实施过程中,需遵循几项核心原则。
首先,要坚守“团结—批评—团结”的基本原则。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应破坏党的团结,而是应以此为出发点,坚决反对只讲团结不讲批评的自由主义以及只讲批评不讲团结的过火斗争。要通过有效的批评,达到在新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地增进团结的目标。
其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批评过程中,必须弄清事实、分清是非,否则不但不能达到批评的目的,还可能伤害同志感情、影响团队和谐。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才能对同志做出公正的评价。
再次,倡导以理服人的艺术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是党内生活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种艺术。有效的批评应使对方从内心接受,改正缺点和错误。简单粗暴、强制压服的批评方式往往适得其反,甚至引发逆反心理。
另外,领导带头原则至关重要。领导干部应勇于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律己,善于听取意见,为全体党员做出表率。只有领导层以身作则,才能真正带动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风气的形成。
此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动性也不可忽视。无论是批评者还是被批评者,都应主动参与到这一过程中。接受批评者更应主动反思、积极改进。而自我批评者则应自觉、勇敢地面对自己的不足,视自己的缺点为敌人,勇于克服。
遵循以上原则,开展深入且真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助于清除党内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提高党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最终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注重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切实让群众获得实际利益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我们必须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真实开展活动,积极邀请群众参与、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问题、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全心全意服务群众方面取得实际成效。
为了真正实现实践活动的目标,我们需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工作。首先,要制定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的活动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扎实落实。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作出详尽安排,明确责任人和具体任务,做到善始善终、持之以恒。同时,要对活动成效进行检查和评估,将其作为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最基本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制定符合群众利益的政策和决策。党员干部要多深入基层、关注民生,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走形式、留下真正的效果。
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面子工程。要把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基层、问计于民等惠民举措化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使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常规工作,确保群众真正受益。
此外,我们还要注重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实践的主体,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于保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和转变党的作风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好群众发动工作,把群众参与贯穿活动的全过程。
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以群众的评判来检验活动成效。群众是最有发言权和评判权的,我们要全面推行实绩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同时,要用实践、群众和历史这三把尺子来检验我们的工作成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变化和利益。
(四)实施分类指导,提升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分类指导是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针对不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实际情况,需找准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符合其特点的目标、要求和措施。
分类指导是我们党的重要工作方法,也是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和实事求是的具体体现。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注重对不同对象提出不同要求,下大力气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由于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各不相同,因此必须深入调研,发动群众,精准地发现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案。
实践中,要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指导方式。针对不同领域和行业的基层党组织及不同岗位特点的党员,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突出实践特色。同时,既要完成规定的任务,也要创新自选动作,处理好具体要求与普遍要求、典型引导与整体推进的关系。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要突出不同地区、行业、单位的实践性特点,注重统筹协调。要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一般与重点、进度与效率的关系,使教育实践活动更具特色、更有效果。通过分类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更加贴近实际、更加贴近群众,从而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五)领导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领导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应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坚持领导带头是活动内在的要求,也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始终坚持领导带头、层层示范的原则。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级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融入其中,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以及成长经历,自觉带头学习理论,带头听取各方意见,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整改落实,并带头完善制度建设。在每个环节、每个方面都要做到示范到位,力求在认识上更深入、学习上更扎实、实践上更先行、问题解决上更有成效。
在作风建设上,领导干部应回归初心、固本培元,真正触及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并加强道德修养。要正确处理和应对人际关系,既要有人情味又必须按原则办事。当个人感情与党性原则、私人关系与人民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性立场,坚决维护人民利益。
此外,领导干部还应减少不必要的应酬,保持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要多学习、多深入基层调研,系统思考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实实在在做人做事,作为改进作风、增强党性的重要方面。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要忠诚老实,遵循“三严三实”的原则,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假大空”。
最后,根据《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通知》,领导干部还应带头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