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衔,是军人地位及荣誉的象征。军衔制规范了军队秩序,是军队正规化的体现。由于历史观念和时代发展的原因,军衔制曾一度被撤销。如今军衔制已经成为解放军的固定制度,但新中国军衔制的发展历史,值得我们去了解。
建国后 建设军衔制被提上日程在革命战争时期,由于讲究平等,战事频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军队,并未建立军衔制。新中国建立后,为了建立一支现代化的军队,加强军队内部的交流与管理,建立解放军军衔制成为了军队建设的重要议程。
1950年9月,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就在干部管理会议上指出,朱德表示:“部队要建立三等九级的制度,尽量在一年内把军标放在军服上进行标明”。在中央军委和朱德的指示下,中央军委开展了全军干部评级工作。
1952年初,全军干部评级工作正式结束,评定出9等21级的干部级别,这为军衔制的实施打下了基础。
1953年初,中央军委发布正式通知,宣布启动军衔制的相关工作。在当年2月,中央军委决定,成立以聂荣臻、黄克诚、张宗逊、肖华为首的军衔实施委员会。关于实行军衔制,当时刚从朝鲜归来的彭德怀表达了明确的支持。
因为在板门店谈判期间,由于外交对等原则,中方因为没有军衔,导致在谈判时我方无法对应美国中将克拉克带领的军官团,这导致了一些混乱。
在讲究对等的外交场合,任何一点混乱都是对国家荣誉的损伤。然而当时我军只有职务上的分工,并无等级上的差别,这样容易造成混乱,也暴露了我军在组织方面不正规的缺陷。
军衔方案曾有争议聂荣臻在接到制定军衔的工作后,深感自己责任重大,马上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评定军衔的工作。新中国的军衔评定以苏联为模板,尽量将军衔压低。在评定军衔的过程中,聂荣臻曾多次与毛主席、朱总司令、周总理进行讨论,尽量做到以贡献为主,坚固德才的标准。
方案权在1955年正式颁布军衔制前,军衔委员会曾提出过几套鲜为人知的方案。这些方案虽大同小异,却也曾引起不小的争议。在军衔制订时,军衔委员会曾邀请苏联顾问参与军衔制定工作。
当时军衔委员会初步制定了6等20级的军衔制方案。该方案中,元帅分为三级,分别为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将官分为四级,分别为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尉官、军士都分为四级,士兵分为两级。
军衔委员会的所制订的方案,与苏联的军衔制并无太大差别。但中苏两军实际情况毕竟不同,为了解决师级干部的军衔问题,军衔委员会提出应该按照西方军队的军衔模式,添加一个“准将”军衔。
苏联顾问对设置“准将”军衔提出了反对意见。苏联顾问认为,苏军的师级干部中,师长一般为少将,副师长为上校。
如果解放军设置准将,那解放军副师长一般来说都会是准将,如果以后中苏两军进行交流,按照外交对等原则,苏军将会处于不利地位。
军衔委员从我军实际情况出发,才会提出设立准将,而苏联顾问考虑的是从两军交流和对等的角度出发。每个国家的军队建设,都应该以该国国情和军队的实际情况为准。
由于当时中苏关系处于蜜月期,苏联向中国援助了百余个工业项目,苏联顾问的意见,在当时的中国颇具重量。为了中苏关系的稳定,这样军委要求军衔委员会再次与苏联干部商定新方案。
军衔方案于1955年正式敲定并实行经过讨论,1953年初,军衔委员会修改了《军衔条例草案》,在将官方面。上将改为大将,准上将改为上将。
在校官方面,在少将与上校之间增设一个校官,名称为大校。除了增设大校,原来尉官的名称也发生改变,由原来的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改为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195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军衔方案,在最终方案中,兵种元帅和准尉被除去,其余未变。最终的军衔方案如下,元帅级别为两级,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将官级别为四级,分别为: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级别为四级,分别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级别为: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士级别为三级,分别为:上士、中士、下士。士兵级别为两级,分别为:上等兵、列兵。
在军衔制订工作完成后,授衔工作就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在确定授衔名单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为国家元首和最高统帅所有,所以这个职衔只能授予毛主席。毛主席认为自己身兼多职,不适宜给自己授衔,因此拒绝了大元帅的军衔,此军衔也一直空着。
1955年10月1日开始,授衔工作正式展开。与授衔同时进行的,还有各军种官兵开始穿戴属于各自军种的制服、肩章、领章。实行军衔制以后,标志着中国军队的正规化完成了一大步。
军衔制遭遇了问题和质疑军衔制属于军队的上层建筑,虽然军衔制的实施推动了我军的现代化。但在实际实行过程中,许多从革命岁月中走过来的将军,还没充分认识到军衔制的作用。而军衔制带来的等级差别,让许多老将军觉得这个制度给我军造成了不平等。
除了观念问题,在55年授衔后,存在着军衔编制与实际军衔不匹配的问题。由于迷信苏联经验,在首次授衔时,授衔的级别普遍偏低,这导致了很多军官的职位和军衔严重不匹配。
以1955年为例,按照标准,军级军官应为中将。然而在当时的66名军长、军政委中,被授予中将的仅为8人。而在职的73名师级干部中,只有3人为少将军衔。许多副师级、正团级军官中,基本由上校、中校担任,可以说在当时的部队,实际军衔与编制军衔不匹配是普遍现象。
军衔制实施之后,中央军委提出要严格管控升迁。在这种严控的情况下,许多军官的正常升迁也被叫停。这造成在50年代末期,军衔的正常晋升成为一件稀罕事。军衔制实施后,军队有了级别,自然就会有晋升。
晋升能够给军人带来荣誉,是提升军队士气的重要措施。如果一味为了公平,不重视对人才的贡献,那样不利于军队战斗力的提升,也不利军队的长期发展。
早在1958年,就有了反对军衔制的声音。在当年的军委扩大会议上,许多高级将领就认为军衔制是学习西方的事物,是教条主义的产物,并不符合我军的实际。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有当时元帅级别的高级将领对军衔制提出了批评,认为军衔制违背了我军建军的思想和原则,属于资产阶级的产物。
除了军队内部对军衔制的非议,中苏关系恶化也成为军衔制遭到排斥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在中国军衔制以苏联的军衔制为模板,因此许多人认为中国军衔制都是苏联“修正主义”的东西,对我国有害。
1964年 中央军委决定取消军衔制在多种原因的共同作用下,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开始考虑取消军衔制。1964年夏天,中央军委在北戴河研究军队高级干部的薪金问题。在会议上,贺龙对毛主席说:“在推行减薪的同时,是否也可以连大家反映较多的军衔一起取消?”
毛主席听到贺龙的建议后,并没有多想,他马上回答:“可以取消,那些块牌牌,我早就想搞掉它们了。”
罗瑞卿回到北京后,将中央军委决定取消军衔制的精神,向国防部做了汇报。当时主管国防部的首长感觉事关重大,一直没有回复。最后在罗瑞卿催促下,国防部才同意了取消军衔制。就这样,取消军衔制的工作正式展开。
在毛主席的指示下,中央军委建立了军队薪金改革小组,并让该小组起草了取消军衔制的相关文件。1964年11月底,中央军委向全军各单位发出了《征求“关于取消军衔制度”的意见通知》,要求解放军各单位对取消军衔制展开讨论,并于1965年1月前将意见发送至总政干部部。
经过收集全国、全军各单位意见,1965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防部分别发出通知,宣布取消军衔制。1965年6月1日,军衔制正式被取消。
1988年,中央军委实行新的军衔制,这是我军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标志。军衔制的制定、施行、取消、恢复,是军队发展的缩影,也是新中国发展历程的体现。对于军衔制被取消的历史,我们不要带着否定眼光去看,因为军衔制是一个新事物,人们接受新事物总要有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