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情丈夫6次拒绝剖宫产签字,致一尸两命,事后感叹:这就是命啊

史殇云霄 2025-01-04 12:45:54

2007年,22岁的孕妇李丽云躺在病床上,陷入昏迷。她病情危急,如果不立即行剖宫产手术,将危及生命。

可是她的丈夫肖志军,竟先后6次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最终导致李丽云难产,一尸两命。

那么,肖志军为何拒绝签字?

本文陈述内容皆有可靠信息来源,赘述在文章结尾。

妻子情况危急,丈夫拒绝签字

2007年11月的一个下午,怀孕9个月的李丽云突然喘不上气。

慌乱中,丈夫肖志军急忙将她送到了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

医生接诊时,李丽云已经出现了严重的症状:呼吸急促,心率飙升到140,血压也高于正常值,双腿浮肿得厉害。

医生诊断说,这是重症肺炎引起的心力衰竭,必须立刻进行剖腹产手术,才能挽救她和腹中胎儿的生命。

然而,做手术必须得到家属的签字同意。

作为丈夫的肖志军成了手术能否进行的关键。

当医生将手术确认书递给他签字时,肖志军却一反常态,呆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

他看着手中的手术同意书,迟迟不肯在上面签字。

一旁的医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就连病房外的一位患者家属都看不下去,冲进去就想抓起肖志军的手按在同意书上。

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肖志军依然不为所动。

从下午4点到6点,他先后6次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与此同时,李丽云的病情越来越危重,她已经陷入了昏迷。

但没有肖志军的签字同意,医生们只能干着急,束手无策。

宝贵的时间一点点流逝,到了晚上7点,悲剧发生了...

年仅22岁的李丽云因无法接受及时治疗,最终离开了人世。

她腹中的胎儿也随之夭折...

然而,就在医生宣布抢救无效后,“见死不救”的肖志军却突然情绪失控,哭喊着要医生剖开妻子的肚子,取出孩子。

但为时已晚,李丽云和腹中的胎儿都已经走了。

肖志军呆坐了一个小时,眼神空洞,最后,他默默地离开了医院,消失在夜色中。

第二天早上,肖志军又出现在医院,在病房外踱来踱去。

肖志军这才开始大声嚷嚷:

到最后,他甚至说自己8岁那年,一个老和尚就给他算过命,说他将来的妻子会难产而死。

“这就是命啊!”他哭喊道。

肖志军的反复无常,令人匪夷所思。

他先是坚决拒绝签字,导致妻儿惨死;转眼又哭天抢地,仿佛受害者一般。

这前后矛盾的表现,不禁让人怀疑他的精神状态。

然而,经医院精神科主任诊断,肖志军神志清醒,对外界也十分警觉,并无精神疾病迹象。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在妻子危在旦夕之际,仍执意拒绝手术?

漂泊的人生

原来,李丽云和肖志军的生活一直十分贫困。

而李丽云出生在湖南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她从小就对演艺事业充满向往,梦想有朝一日能成为闪耀银幕的明星。

然而,现实与梦想的差距让李丽云感到困惑和彷徨。

李丽云辗转各地,先后就读了两三所学校,但都以退学告终。

家人对她的行为感到失望,李丽云也对前途感到迷茫。

两个被现实打败的年轻人,阴差阳错地相遇了。

2004年秋天,肖志军在郴州的一座大桥上,救下了准备跳桥轻生的李丽云。

从此,两人开始了一段颠沛流离的生活。

2006年秋,李丽云和肖志军来到北京谋生。

肖志军想在这个大都市实现自己的抱负,李丽云则希望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

然而,现实却给了他们当头一棒。

两人都没有一技之长,只能靠打零工勉强度日,经常挨饿受冻。

2007年,李丽云发现自己怀孕了。

看着日渐隆起的肚子,她心中充满了喜悦和忧虑。

喜的是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忧的是生活更加拮据。

李丽云不想让远在湖南的母亲知道真相,偶尔打电话要钱时也只字不提自己已经怀孕了。

肖志军一直在外面找工作,但收入微薄。

他曾干过一个多月保安,事发前半个月才找到一份洗碗工的活计。

夫妻俩的生活几乎全靠李丽云母亲每月汇来的钱维持。

而事发当天,两人的身上加起来还不足20元...

悲剧背后的反思

当李丽云的母亲李小娥接到通知,从广西赶到北京时,她怎么也没想到会面对这样的噩耗。

得知女儿辍学,与一个大12岁的男子同居,还因为对方拒绝签字而失去生命时,李小娥的心仿佛被撕成了两半。

见到肖志军的那一刻,李小娥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上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法庭上,李小娥声泪俱下地控诉肖志军的不作为。

然而,法院的判决让李小娥大失所望。

虽然法院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了李家父母10万元,但认定医院并无过错。

法官解释道,医院已尽到告知义务,未经签字不做手术是合理的。

而肖志军虽然没有和李丽云登记结婚,但属于事实婚姻关系,有权代签手术同意书。

人们质疑,在紧急情况下,难道真的要眼睁睁看着患者死去,只因家属拒绝签字吗?

2020年,民法典的出台给出了答案。

新法明确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先行抢救,无需征得患者和家属的同意。

这一条款,无疑是吸取了李丽云事件的教训,体现了对生命权的最大尊重。

回想起女儿的不幸遭遇,李小娥的泪水止不住地流下。她多么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在任何一个家庭。

而这,或许也是对李丽云最好的告慰吧。

结语

回顾整个事件,似乎谁都没有犯什么法律上的错误,但年仅22岁的李丽云,还是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她本可以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却因为丈夫一时的固执,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参考文献:

1.南方周末2007年12月6日:[观察]孕妇李丽云的最后人生

2.红网2007年11月22日:丈夫拒签字致妻死亡续:目击者详述事件经过

3.新华网2009年12月18日:“拒签致孕妇死亡”案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医院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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