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黄子佼因涉及非法持有少年性影像,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黄子佼被卷入性骚扰风波,随后他在直播中爆料多名女艺人吸毒,这一系列事件引发了民众对他的多项指控。台北地检署在对其住处进行搜索时,于硬盘内发现了他在网络偷拍论坛购买视频的证据,其中包含 7 部未成年少女的不雅视频。黄子佼在检方侦办时认罪,检方曾给予“缓起诉”处分 2 年,但这一结果引发了公众的强烈不满。
案件经台湾“高检署”再议后被发回台北地检署续查。进一步查证发现,黄子佼持有的少年儿童性影像数量多达 2259 个,受害少年儿童人数共 35 人。台北地方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依据“无正当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判处黄子佼有期徒刑 8 个月并处罚金 10 万元新台币,罚金部分可易服劳务,该判决允许上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黄子佼出于个人私欲,主动加入相关论坛并购买大量儿童及少年性影像,此类行为显著增加了儿童及少年遭受性剥削的风险,其涉及影像数量巨大并非轻微情节。
黄子佼案发前在演艺圈工作,此前无犯罪前科。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他起初认罪,但在法院准备程序及审理期间均否认犯行,且未与被害人进行调解,法院据此认定其缺乏悔改表现,未给予易科罚金及缓刑的判定,并没收了查扣的硬盘等相关物品。
这一事件警示着社会各界,尤其是公众人物,应严守法律底线,尊重他人权益,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