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有云,人生有四大乐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科举高中可谓是所有读书人的终极梦想,但正所谓几家欢喜几家愁,能够高中的终究是少数。
有人能感受“一日看尽长安花”的狂喜,就有人要承受名落孙山外的悲伤。那么,在唐宋时期,那些科举落第的学子们,他们都会如何度过自己接下来的人生呢?
一、日益扩大的落榜学子队伍唐宋时期,科举的规模不断扩大,落第的人数也随之增长。据统计,唐代科举前后开科二百七十三次,共计取进士科六千六百九十二人,诸科一千五百六十九人,其他科目一百六十五人,秀才二十九人,共进八千四百五十五人,平均每榜三十一人。
而每次参与考试的人数则远远多于此数。例如以唐武宗会昌五年发布的关于科举的敕文中记录,由各地官学来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数中,国子监每年送明经科三百人,进士科三十人。
其余各州从五十人到七人不等,总计明经科考生一千三百九十人,进士科考生六百六十三人。也就是说两千多名考生中只有三十多人能够被录取,录取率仅仅为百分之一点五。
而《通典》中也记载“其进士大抵千人, 得第者百一二”,即录取率只有百分之一二的水平,和前文的计算基本相符。那么每年都会产生两千人左右的科举落第者。
当然,科举考试是可以重复进行的,实际的落第人数不会如此之多,但也足以看出,在当时落第学子已经足以形成一个相当庞大的集体。
到了宋代,科举的录取人数有了很大的提升。例如宋徽宗宣和六年一次即录取进士八百五十名,整个北宋录取人数达到了三万一千九百八十五人,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参考人数的激增,每次参与科举的人数达到万人以上。
例如大中祥符二年拟录取四百人,参考者却多达一万五千人,虽然录取率相对唐朝高出一大截,但是落榜人数的绝对值反而进一步激增。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的读书人是一个依附性很强的阶层,这一阶层很多时候除了读书之外身无长物。但既然自己学成的本事无法如愿应用,这些学子就不得不为自己寻找出路了。
二、落榜学子的选择1、进入幕府
古语有云:“学成文武艺,售与帝王家。”这句话可谓是道尽了科举的终极目标。但如果自己费尽心力学成的文武艺,帝王家不用,那又该如何呢?自然是要将其售与需要之处了。而这个区域往往就是藩镇。
中晚唐时期藩镇割据,各个地方节度使都建立了自己的幕府。藩镇终究只是割据势力,缺少如唐王朝中央一样的组织全国范围科举考试来选拔人才的能力,因此他们格外重视通过各种手段招揽的未通过科举的人才。
苏轼说:“唐自中叶以后,方镇皆选列校以掌牙兵,是时四方豪杰,不能以科举自达者,皆争为之。”例如《旧五代史》中记载的谢瞳,他在最终灭亡唐朝的朱温手下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曾经三次参加科举考试而无法得中。
而他还不是最倒霉的一个,如被江西钟传辟为从事的陈岳,曾经“凡十上竟抱至冤”。而温庭筠的弟子唐彦谦也是“十余年不第”,最终接收了河中节度使王重荣的征召。
这种多次参加科举考试而无法得中,于是转而加入地方藩镇为其效力的现象十分常见。
不同的落第士子选择成为地方割据势力的属下的理由也是各不相同,但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解决生计问题以及对唐王朝进行报复。
大部分的不第士子入幕任职,都只是为了解决衣食住行。众所周知,唐朝时“长安米贵,居大不易”,长期被迫在高消费的长安城生活的士子们往往会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例如《太平广记》中记载了一则故事:“有孟员外者,少时应进士举,久不中第。将罢举,又无所归,托于亲丈人省郎殷君宅,为殷氏贱厌,近至不容……寄宿马厩。”
一位姓孟的员外从少年时就入境参加科举,但是久举不第。当他被迫离京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容身之处,最后被迫睡在丈人的马厩中。
而这位孟员外最终由于机缘巧合,遇到了正在寻找从属的藩镇幕府人员,于是向他展示了自己的文采,最终被“请为军中职事,知表奏。数日授官,月俸正七十千”。
对于这类学子来说,进入幕府也许并非出于真心,但是他们只能向那“七十千”的月俸低头。对于穷困潦倒的他们来说,藩镇幕府伸出的橄榄枝简直就是救命稻草,哪里有不接受的道理。
但如果说这一类落第士人的选择还有很多无奈的话,下一类就是纯粹的为了个人的仇恨了。这类人的数量其实比较少,但是影响巨大。
例如加入朱温幕府的李振,同样是屡试不第,于是心怀怨恨。在西归经过汴梁的时候,“以策干太祖,太祖奇之,辟为从事”,之后他对垄断科举的世家大族进行了多次的报复。
例如他曾经对朱温说:“此辈自谓清流,宜投于黄河,永为浊流。”朱温笑而应允,杀死朝中高官三十余人,制造了历史上著名的白马之祸。
依附于魏博乐彦祯的李山甫同样“数举进士”不得,怨恨朝中大臣,于是“导彦祯子从训伏兵杀王铎,劫其家”。
《北梦琐言》中则记载,苏楷由于“人才寝陋”而在殿试的时候被皇帝罢黜,也投靠了朱温,“专幸邦国之灾”。可见在当时心怀不满而加入地方割据势力的幕府的现象并非个例。
2、投身商海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士农工商的地位划分。落第的士子本来是最高一级的“士”的储备,但是既然皓首穷经依旧无法真正进入士的阶层,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相比之下,农和工虽然理论上地位更高,但是体力劳动繁重,而且收入上限也低,自然不会进入到落第士子的考虑范围,最为“低贱”的商人反而是他们的优选。
不同的士人会根据不同的请款选择经营范围。从事人数比较多的主要有以下几类:布帛,食品和文化用品。
《夷坚志》中记载吴兴的六名进京赶考的举子曾经在本地购买纱达一百匹,贩卖到京师以获得利润。在当时布帛是一种高价值的商品,但是依照宋朝的制度,征税场务需要对经过的商品收取百分之二的过税,贩运的路程越远,也就意味着需要缴纳的税越多,甚至到“至都下不存其半”的程度。
对于本身经营规模就不大的士人来说,这是一笔巨大的开支了,因此很多士人试图避税。例如苏轼就曾经收到过假托他的名义进行运输的布帛,可以说是现实版的“李逵遇见李鬼”了。
布帛虽然方便长途贩运而且获利比较多,但毕竟不是每个地方都能有高品质的布帛生产的。自然,也只有少数的士子拥有贩卖布匹的机会。那么其他士子自然就要选择一些更加有“普适性”的商品了,比如食品。
食品产业入门门槛低,对于穷苦的士人不失为一种选择,但是收入也不会太高。比如苏辙在《龙川略志》中就记载一位名叫王江的人,“少尝举学究,能诵《周易》”,但是沦落到只能卖饼,样子几乎与乞丐无异。
当然也不是所有从事食品行业的落第士人都如此悲惨,其中大多数从事的是利润率比较高的酒醋豆腐等产品的经营制作。大名鼎鼎的王致和臭豆腐,传说就是前往京城应考不得中的考生王致和在生产豆腐的时候偶然发明的。
当然,落第士人终究也是读书人,文化知识远超过普通人,他们可以凭借这一优势贩卖图书、雕刻文集等,这种商业活动也更加的“体面”。
例如南宋时期钱塘人陈宗之,曾经考取解元,但是未能中进士,于是在临安开设书肆,自刻自卖,成为了当地闻名的书商。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陈藻的《乐轩集》中有一首名为《赠许秀才》的诗,写到“祖工俪句集刊行,业贩儒书乃父能”。
这位许秀才不仅仅是自己卖书,而且是继承的他父亲卖书的事业,是一个“书商世家”。可以看出当时很多学子都把书墨生意作为科举不能得中的一个退路。
当然这两位都是事业有成的书商,对于没有条件开设书肆的下层士人来说,就需要亲自肩挑手提,走街串巷去推销书籍了,虽然要付出不小的体力劳动,但是毕竟这是他们比较熟悉的领域,仍然有很多士人从事此业。
例如苏门四学士之一的张耒就曾经说过“近时印书盛行,而肖书者往往皆士人,躬自负担。”可见卖书的落第士子之多。
结语古代科举制度根本目的只是为了给统治阶级选拔人才,而非面向整个社会,为社会培养人才。并且选拔过程残酷,淘汰率极高,这就意味着大多数的科举参与者必然是要落第,而这些落第士人就不得不改行换业来糊口了。
这也启示我们,今天的教育一定要和社会紧密联系,让更多的人成长会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才不会出现古代落第士人所自嘲的“百无一用”的局面。
参考文献1、《苏轼文集》《太平广记》《北梦琐言》
2、《夷坚志》《旧五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