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840万!浙江临安农商行、常山农商行等机构因多项违规被罚

中国山东网 2025-02-20 10:56:40

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布了“首张罚单”,针对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财通证券、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机构。此次处罚不仅涉及机构,还包括多名责任人。

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10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359.25万元。

时任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金融部商户管理员叶某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时任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揭中心客户经理沈某因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被罚款2.5万元。

时任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衣锦支行客户经理邵某、时任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西支行客户经理钱某兰因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分别被罚款0.7万元。

时任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郭某枝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问题,被罚款7万元。

时任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山支行委派会计钱某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款195万元。

时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副总经理吴某霞、时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申某新对上述行为负责,分别被处罚款4万元、4.1万元。

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多项问题被警告,并处罚款285.75万元。

时任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某因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被罚款2.5万元。

时任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王某珍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2万元。

时任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金融部总经理陈某飞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时任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运营部总经理钟某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海岱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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