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意外和明天总不知道哪个会先来,
然而这句话,却不幸的降临在一个孩子身上,
只是这一切,来的太突然了!
河北保定,
一名父亲带着儿子,跟着骑行团在公路上骑行,
骑着骑着,儿子有点骑不动了,于是便叫父亲慢一点,
可谁知父亲却像没听见一样,越骑越快,此时自行车的速度,已经达到了37迈!
意外就在此刻发生了!
儿子的自行车突然摔倒,上半身正好摔在了公路的对向车道上,
此时恰好有一辆小汽车,
以52迈的速度从对向车道上驶来,直直的从孩子身上压了过去....
顷刻间,
儿子鲜血直流,父亲则趴在儿子的身上不断地呼唤着他的小名“球球!球球!你不要吓我!”
此时,汽车司机也两腿发抖的站在孩子旁边,并略带颤抖的说着“我开的不快!”,可一名男子仍旧扯住司机的衣服,要求他给孩子下跪...
的确,司机当时时速只有50公里,确实不快,
只是这一切来的实在是太突然了,司机根本反应不过来...
事发后,有网友认出了这名父亲,
原来这位父亲也算是当地的一个小网红,
他时常会发一些骑行视频在网上,尤其是带儿子一起骑行的视频...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这位父亲时常会选择在一些未封闭的公路上骑行,而且还是占用机动车道...
因此有不少网友曾经在视频下方留言,劝他要注意安全,可这位父亲回复的却是“跟你有关系吗?”
也真是因为如此,这位父亲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不少网友认为,这次事故怪不得汽车司机,
反而孩子的父亲应该要负全责!
因为从当时一位同行车友的头戴录像中可以看出,他们的骑行队伍已经完全霸占了机动车道,而且是紧贴着路中的实线,画面中同行的一辆面包车都得避让他们!
因此这样危险的骑行行为,出事只是早晚的事,
但网友们对于汽车司机则觉得很冤,自己好好的开着车,竟然遇到了这样的意外....
因此,对于汽车司机是否要担责的问题,网友们格外关心!
对此,一位律师做出了解答——三方都要担责!
首先是汽车司机,当然这个必须要看交警的责任划分,因为孩子并非故意碰撞车辆,所以即便司机正常行驶无过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但不会超过10%。
其次是孩子的父亲,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明知道在机动车道上骑车是危险行为,还要带着孩子在机动车道上骑行,这是明显的未尽到监护职责,因此也要承担责任!
最后是骑行组织者,作为组织者,有义务对参与者进行安全保障,但这次骑行活动的组织者,组织众人在机动车道上骑行,显然也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也需要承担责任!
但在小编看来,现在无论追究谁的责任都已经毫无意义了,孩子已经无法再回来了!
因此,看到这里,希望每一个家长都能警醒,让孩子锻炼是好事,但一定要保证安全,否则后患无穷!
最后,愿孩子一路走好,愿天堂没有痛苦!
父亲责任最大
模仿一下:这种事还博不到我的同情老弟[爱心] 再模仿一下:跟我有关系吗[爱心] 模仿的不太好,将就着看
什么叫追究责任毫无意义了?追究责任惩罚不法,才能促进法律进步!
愿这孩子投胎不要再摊上这样的父亲。
父亲主责,队长次责,司机人道主义赔点钱。
他儿子模仿家长骑车习惯了占道骑行[得瑟]
有个很简单的道理,你把父亲改成第三者带小孩去骑行出事,直接过失致人死亡起步,那么问题来了,父亲会没事???
轮不到我管 [得瑟]
我站在司机这一边。我好好的开车。你不好好的骑车。
责任划分需要分清过错方,无过错方。过错方优先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才是无过错方的人道主义赔偿。这个律师显然忽视了骑行团的过错赔偿责任。本起事故属于意外,但存在司机外的主要过错方且主要过错方不但有错,还威胁,辱骂无过错的司机,理应承担司机的赔偿责任并向司机道歉
错,不是担责,应该是全责!
汽车开52,一直在说他有没有超速,自行车37!什么概念
毫无意义?你问问还在看守所的司机?
律师是真照着书读的[点赞]
瞎判吧 以后见到骑行团 健步走团后机动车一律靠边停车。
该骑行领队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安全意识薄弱,必须为此次事故担责。。。
时速37的自行车,成年人可能都有点握不住车把了,稍微有点情况就得翻车。
要司机也担责,司机真冤
光膀子的组织者也得负责任,骑行的一个别放过,谁碰倒的,谁组织的,谁带队的
为什么不听人劝
摔过实线了司机担什么责?
这下风头出尽成了大网红了
37迈阿,换算公里那就是时速超过50公里,这摔下来就算没车撞也有很大概率死了
还要看道路限速,限速40,那完了,司机责任大了,限速60,还好轻微责任
毫无疑问这个父亲是间接害死儿子的凶手
从视频上看,是有骑手和小孩碰撞,导致小孩倒地被车碾压,查查是不是那个光着膀子打人的家伙
倒是的司机
52迈等于52公里
用绳子拉住,这就是摔倒的主因
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经典危险难免
司机无责
以前修订交通法时是考虑到一些困难人群,不论机动车辆是否过错,都要负部份责任,这就是造成今时的交通混乱局面,如今已是二十一世纪了,是时候该去重新修正交通法规了,不能再让司机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了,要让那些违返法规的人们负担应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