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1月2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资委相关领导出席,并对2024年重点工作作出展望。
2024年,国资国企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着力提高中央企业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为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贡献。
发布会上对2024年重点工作没有详细展开介绍,但1月26日,《学习时报》头版头条刊发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署名文章《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对2024年国资央企工作作出过具体部署。
文章指出,聚焦更好承担功能使命,坚决有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聚焦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全力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聚焦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聚焦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打造现代新国企;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打造现代新国企
2024年是改革大年,不仅是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还是新公司法实施的第一年。因此,一定会加大国企改革的力度。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24年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提出明确要求,国资央企要统筹安排进度,抓好推进落实,在重点难点任务上务求突破。
新一轮的国企改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从改革任务来看主要是两大类,一是体制机制改革任务,二是功能性改革任务。
(一)体制机制改革任务
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就是传统国企改革改制的任务内容。2024年首先要巩固深化体制机制性改革,这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活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老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体制机制改革是重点改革内容。巩固前一轮三年改革行动所取得的成果,重点解决“从有形到有神”的问题,推动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来运营。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加强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刚性兑现。
(二)功能性改革任务
功能性改革就是以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的改革。聚焦新时代新征程赋予国有企业的使命责任,推动企业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旨在推动国有企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
所以,功能性改革过往是国企经营发展的工作内容,但是为了让改革跟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国资委对二者进行了一体化管理,纳入到改革的范畴中。以改革带动国企高质量发展,增强国企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3年,国务院国资委修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对科研设计、重型装备制造、粮食储备等企业,还制定了专门的差异化考核办法。对于企业加强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也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力度大的支持政策。
可以预期,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企业,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功能性改革任务,2024年在经营业绩考核、政策支持方面,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突出差异化。
此外,国资委也划出了2024年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三大重点领域,重点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保障深化改革三个方面,务求取得突破。
二、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改革
国资委要求,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在工作中,实施好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稳步实施战略性重组,加快新能源、矿产资源、主干管网等领域专业化整合。更好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挖掘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优质企业,及早投资布局,打造专业化科技创新孵化平台。
所以,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提出了新的使命。要在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打造专业化的科技创新孵化平台,加大对早期天使轮、种子轮的投资力度,推动战略新兴产业有潜力、成长性好的企业快速发展。
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投入,加大对中央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支持力度,加大新产业新赛道布局力度,推动传统产业强基转型,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围绕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改革
健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党委(党组)“前置事项清单”,推进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建设,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决策水平。
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着力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提质扩面,构建精准高效、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机制,推动中长期激励科学有效落地。
四、围绕健全制度保障深化改革
充分发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推动改革重大举措落实落地。
进一步明确出资人监管权责事项,完善监管方式,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更好发挥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监管优势。
进一步优化考核体系,实施“一企一策”“一业一策”考核,增强政策供给的精准性、科学性和一致性。
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健全违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效能,维护好国有资产安全,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