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于11月28日在贵州贵阳开庭审理。经过超过两个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并计划在后续宣判。庭审结束后,受害人杨妞花对余华英的辩护表示不接受,称其当年由于经济困难才误入歧途。
杨妞花,原籍贵州织金县,生于1990年。在1995年冬季被拐卖至河北邯郸,直至2021年才成功寻家归途。然而,在她遭遇不幸的同时,她的父母因过度的自责和悲痛,早在1997年和1998年相继离世,家中仅剩她沦为孤儿的姐姐。
杨妞花凭借记忆,详细描述了人贩子余华英的身份信息。在她的报案后,贵阳警方于2022年6月将此嫌犯抓获。调查发现,余华英曾化名为张芸,在2004年因拐卖儿童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后经减刑,于2009年刑满释放。再次被捕后的余华英供述,她在1993年至1996年间共犯下8起拐卖儿童案件,涉及杨妞花等11名儿童被拐卖至河北邯郸。其中,甚至包括了她的亲生儿子。
2023年7月14日,此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杨妞花同时提出了880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经过审理,法院于9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并向杨妞花等3名受害者分别赔偿3万元。余华英对此提出上诉。
随后,杨妞花向媒体透露,云南警方在11月27日查实了一起旧案:余华英与丈夫曾在2003年从云南拐卖一名儿童至河北,而她的丈夫王某文已于今年9月被抓获。杨妞花希望这起被隐瞒的案件能成为严惩余华英的新证据。
11月28日上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开庭审理。杨妞花与姐姐、丈夫、姐夫共同出席庭审。庭审中,上诉人余华英、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就案件事实、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