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610次高铁列车在太原南站停靠时,一名身穿黑色上衣,卡其色裤子的年轻女子拿着自己的行李的,登上列车。
女子并不知道,她即将面临一场非常惨烈的一幕!
案情回顾:
刚才上车的女子姓聂,我们称其为聂女士,她是一名00后,今年23岁。
聂女士当天购买的高铁票位置靠近窗户,但她找到自己的位置后,愣了一下。
聂女士发现一名身穿白衣的男子,占了她的位置,聂女士很客气地提醒对方,自己的车票是这个位置,希望对方让一让。
哪曾想,白衣男子冷冷的看了她一眼,拒不让座,他要聂女士坐一旁的座位。
聂女士不同意,旁边的座位是其他乘客的,不是自己的位置,我为什么要占其他乘客的位置?
白衣男子没有多说,阴沉着脸让了位置,回到他原本的座位,即聂女士后排。
聂女士当时并不知道,这名白衣男子不是一个人,他们是一家三口,最关键的是,他们一家三口都不讲理、蛮横!
不肯换座,埋下了伏笔,接下来才是矛盾激发!
聂女士当时非常疲惫,她把行李放在行李架后,便坐在座位上闭目休息。
聂女士试图让自己忽略嘈杂的声音,可是,后座大妈对她不肯换座一事,怀恨在心!
他们看到聂女士想要休息,故意大声说话,打扰着聂女士休息。
前文说了,聂女士23岁,是一名年轻女子,她不想多事,可后座的一家三口并不准备就此罢休!
他们见大声说话没用,又不间断的对聂女士坐的座椅进行敲打、推搡。
聂女士发现后,两次对其进行礼貌提醒,可他们只是短暂的停了一下,又继续大声说话、继续推搡桌椅。
实在忍无可忍,聂女士进行了第三次提醒。
当时聂女士面无表情,声音有些生硬,万万没想到,大妈听到觉得不舒服,突然动手打人!
聂女士也憋了一肚子火,我们00后不惹事,但也不怕事,在大妈先动手的情况下,聂女士果断还击,和大妈厮打起来!
一家三口的另外两人看到,立即也加入了其中,和大妈一起围殴聂女士,一时间,四人在高铁列车上战成了一团!
列车员介入后:
这一场厮打,是在众多乘客眼皮底下发生的,有乘客用监控录像拍下,然而,列车员介入后,三人统一口径,坚称自己是被打人,是聂女士先动手。
聂女士表示,事情发生至今,他们三人没有进行任何道歉及沟通,而且警察到后,他们依然神情轻松的在笑,没有丝毫的愧疚之心!
警方通报称,双方身体均有不同程度手抓伤痕,列车到达天津西站后,天津西站派出所依法受理了案件
【律师说法】
本案为什么不能认定为互殴?
1、白衣男子占了聂女士位置,聂女士让白衣男子让座,合情合理合法。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白衣男子自己有座位,却不坐自己的车位,反而去占聂女士的位置,他的行为违反了 乘坐高铁的规定。
白衣男子一家人在聂女士拒绝换座后,恶意打扰聂女士休息,推搡聂女士椅子。
这一点虽然谈不上触犯法律,但是,他们将整个事情往坏的方面在推动,这叫罪魁祸首!
2、大妈先动手,聂女士还击,随后一家三口围殴聂女士,是有伤害故意的。
即便最终结果,没有使被围殴对象(聂女士)达到轻伤的后果,但是围殴者对于他人受到伤害的结果是积极追求的,至少对于公共秩序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
双方发生冲突,多人围殴一人,即便有反抗、反击的行为,也不宜认定为双方互殴。
否则会助长了某些为老不尊,倚老卖老,仗着自己年老,或者有点社会地位就敢无法无天的人的嚣张气焰。
我们不提倡,也不鼓励以恶制恶,但是,笔者想说,聂女士敢于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敢于反制的行为值得肯定。
让人遗憾的是,聂女士被打的过程中,竟然没有人出来拉架!没有人敢生出援助之手!
最后,执法不是和稀泥,围殴就是围殴,该抓的要抓,该判的要判,各打五十大板,是在纵容坏人干坏事,不是在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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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判互殴?
希望不要和稀泥
人家动手打老子老子必须还手咋的老子活该挨打?谁判老子互殴老子必干他,老子这叫自卫反击
大概率互殴
没有网络介入,绝对是互殴。现在嘛,不绝对了,但大概率还是各打五十大板。
恶人太多!
年龄,不是你们嚣张跋扈的理由!现在有一梗叫“倚老卖老”!还有一梗叫“为老不尊”[得瑟][得瑟][得瑟][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