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各地各部门始终牢记领袖嘱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社会治理的新机制、新路径、新办法,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和疑难案件预防化解质效。
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位于河池、柳州、来宾三市交界处,上世纪80年代,合寨村果作屯群众通过无记名选举产生我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开创了新中国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先河,成为“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
在实践中,该村始终坚持三个“群众说了算”原则,通过实行村民自治,合寨村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先后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文明村镇等。2021年,该村被列入“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
合寨村群体雕像再现41年前村民自治情景。雷新荣/摄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扎实,平安无事。广西在社会治理中注重强基固本,坚持为群众、靠群众,尊重群体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集智聚力提升自治质效,努力夯实和谐底蕴、平安根基。
“贝侬”是壮语中兄弟姐妹、亲朋好友的意思。在广西一些地区,群众遇到纠纷更喜欢找“贝侬”评理。南宁市马山县古零法庭因地制宜,探索“贝侬”调解法,将问题摆在台面上解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90多年前,邓小平、韦拔群等同志带领河池市东兰县武篆镇东里村的群众开展土地革命,建设中国首个农民“共耕社”。如今,东里村将共耕理念融入矛调实践,形成共商共议共评的群众解纷法。
尊重民俗,依靠民俗广西有壮、汉、瑶等12个世居民族,各地政法综治部门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将各族群众创造的优秀民俗文化融入社会治理。
“啖茶泯恩仇”。北海市茶亭路社区打造“一啖茶调解室”,社区工作人员主动介入调解矛盾纠纷案件,邀请矛盾各方坐下来喝杯茶,在啖茶的轻松氛围中化解矛盾,冰释前嫌。近年来,茶亭路社区邻里纠纷调处成功率超过98.5%。
在京族群众聚居的东兴市江平镇,“哈亭”是当地群众心目中庄重的商议要事场所。东兴市人民法院江平法庭特别设立“哈亭调解室”,吸纳了15名京族村干部、族老为特邀调解员,融入京族“寄赖”“对屐”等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元素,让法治与民俗有机结合,逐步消解矛盾。2022年以来,该法庭诉前实质性解纷75起。
金秀瑶族自治县传承创新代表瑶族群众公序良俗的石牌律,组建“舍棱”(调解)团等参与矛盾调解。2021年以来,金秀县借新石牌律解纷1600多件。
村老和社老拟出条文,择期召集各村寨群众“会石牌”。
相信专业,依靠专业专业问题专业办,疑难杂症专家解。广西加快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于2020年在全国法学会率先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建立“首席”参与化解疑难案件制度,并约法三章,要求“首席”们忠于法律与事实,严格落实回避、督导、一案一档等规定。
北海市居民杨某与其父因房屋确权闹得不可开交,“首席”协同调解员登门,用类似纠纷讲清法律。根据“首席”建议,杨某与其父各占原房屋50%,分别办理不动产权证并注明。随着难题的破解,家庭成员关系缓和,生活恢复平静。
桂林市平乐县张家镇榕津村的千年古榕树在当地群众心中具有极高地位,平乐县人民法院张家法庭顺势创办“古榕法治大讲堂”,还为辖区的特色产业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高效化解了各类劳务纠纷、经济纠纷等。
近年来,广西强化乡村振兴的法治担当,建立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4000余名法律服务人员把专业服务送到群众身边;鼓励优质公证资源向边远地区流动,促进均衡配置。“法援进万村,乡村大振兴”等品牌活动也持续开展,2022年以来,共办案3万余件。
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八桂大地,新时代“枫桥经验”旗帜高扬,焕发出勃勃生机活力。
来源:南天一剑、贵港普法
编辑:桂法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