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那个给国乒运动员和教练员造黄谣的被抓了!
注意,是刑事拘留而非治安拘留,也就是说后续大概率被公诉判刑,留下终生案底。
据说此人被网友锤到禁言后,曾经改个签说“已老实求放过”并承诺禁言解除后诚恳道歉,然而正如那句话说的——“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呢?”
两高关于办理网络诽谤案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属于“情节严重”,即可构成犯罪。
可能有人问,诽谤罪不是亲告罪吗?不是告诉才处理的吗?难道运动员在国外报案了?
此罪有一个例外情形,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奥运盛会,举世瞩目,运动员代表国家在前方奋战,你却在后方用低俗恶毒的语言辱骂,不是“危害国家利益”是什么呢?
同时,类似的极端饭圈言行,在网上大行其道,激起广大网友的严重不满,不是“危害社会秩序”是什么呢?
这已经不单是对运动员个人利益的侵犯,更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挑战,此时就可以转入公诉程序,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后续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早前杭州的取快递黄谣案就是类似程序,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后,检察院认为行为人选取造谣对象具有随机性,任何人都可能成为被侵害对象,严重威胁公众安全感,因此建议当事人撤回自诉,由公安机关直接介入侦查取证,最后将两名造谣者判一缓二——此案还入选了当年最高检的“指导性案例”,意味着类似案件都要按这个标准来办理。
与之相比,本次造谣行为,恶劣程度只高不低,社会危害只大不小,后续如果没有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判罚应该和杭州案差不多。
也希望此事能给那些极端饭圈行为敲响警钟,在奥运赛场上给自家运动员喝倒彩已经够丢人了,如果上升到对运动员本人的人身攻击和造谣侮辱,就是彻底触碰了法律红线,等着你们的,可不止网友的声讨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