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新闻讯 1月3日,来自黑龙江省政府的消息,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黑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通过普查,将全面查清我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掌握我省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积极应对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对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抽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选聘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以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单位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
普查登记采取电子化方式,由普查员使用平板电脑或者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倡导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申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流程加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防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