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9月8日,陕西西安电视塔附近两名骑摩托车者,身穿印有“西安市看守所”字样的“囚服”。爆料图片显示,这两人穿的“囚服”编号分别为0813和0811。目前两人已如愿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两天只是出于好奇、标新立异的心理,故而在网上购买了囚服骑行于市内,想吸引眼球。网友表示:这下终于不用穿盗版的了!可能大家会以为这是穿着自由,不应该被拘留。确实,如果就是买来在家里穿,那是你的自由,但是如果在公共场合穿着,警方将无法确认是否有犯人越狱,因此需要排查,增大工作量,并且可能造成社会恐慌,所以囚服是不能随便穿在街上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