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与一位在沿海某县政府办工作的网友闲聊时,他谈及了一个颇为奇特的状况:该县有位常务副县长,是本土干部出身,平日里行事风格颇为强势,对从省直机关空降到本县担任县长的那位,似乎并不怎么看重,可令人意外的是,他却深得县委书记的赏识与器重。其实,在不少地方,县委书记和县长这两位一把手之间,真正关系紧密的情况并不常见,党政不和的现象时有发生,已然成了一个较为普遍的共性问题。然而,县委书记与常务副县长之间的关系,通常倒是颇为亲密的。县委书记作为一方主政者,人事大权自当牢牢把控,与此同时,经济大权也绝不能轻易旁落。要知道,经济方面的工作大多归属于县政府的职权范畴,县委书记若要对与自己平起平坐的县长随意发号施令,显然不太方便。而常务副县长呢,无疑就成了县委书记介入政府工作最为合适的人选了。常务副县长不仅身兼县委常委班子成员的身份,而且在副县长当中排名第一,一般都会分管发改、财政、金融等至关重要的部门,掌控着项目、资金、土地等关键领域。可以说,抓住了常务副县长,就相当于握住了全县的经济命脉呀。
并且,依据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班子里,县委书记、县长、组织部长、纪委书记以及副县长、公安局长等职位,必须得由客籍干部来担任,可同样手握实权的常务副县长却没有这样的硬性要求。常务副县长长期在本地任职,人脉关系错综复杂,根基深厚,其能量自然不可小觑。所以啊,精明的县委书记往往会想方设法把自己的心腹之人安排到常务副县长这个位置上,就算一时没办法安排妥当,也会想尽各种办法与现任的常务副县长搞好关系。对于常务副县长而言,虽说县长在名义上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可实际上,真正能决定其权力大小以及仕途走向的领导,却是县委书记呀。只有县委书记,才有这样的掌控力。就县委书记来说,其人事权主要包含两大方面。
一方面是人事决定权,这其中涵盖了对正副科级干部的任免权力,以及对正副科级干部、正副处级干部的调配权力。正因如此,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分工,可不是由县长来决定的,而是县委书记说了算。另一方面则是人事建议权。这是县委书记向上级主要领导以及组织部门汇报并提议本县人事相关问题的权力,主要涉及正科级以上干部的评价、调整、晋升等事宜。如此一来,常务副县长的工作分工以及提拔晋升等事宜都掌握在县委书记手中,他即便可以不听从县长的安排,但绝对不会违背县委书记的旨意,必定会唯县委书记的命令是从。当常务副县长坚决地与县委书记站在同一阵线时,架空县长就变成了一件相对容易的事情了。而有县委书记作为“坚强后盾”,常务副县长不把县长放在眼里,似乎也就不难理解了。实际上,县委书记通常也并不希望常务副县长和县长能够团结一心呢。曾经就有那么一位“网红县委书记”,将自己的一个心腹老乡推上了常务副县长的位置,还安排其掌控全县的财政经济大权,结果把县长彻底架空了,到最后,县长连自己日常工作所需的经费都难以保障,无奈之下,只得申请调离此地。
完全乱写,县长不签字,书记一个人签字也说了不算,
小编乱写,正处副处职位不县委书记能决定,是厅市级决定。
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是不完全对
万一县委书记调走,县长接书记位置呢
八卦小编,县长那么大,副县长怎么能把县长放在眼里?同样县长也不能常务副县长放在眼里啊!八卦小编纯粹挑起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