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预售许可证“公然”吸纳会员,青特瑞马涉嫌“违规售房”

济宁万象 2020-09-10 11:31:51

没有预售许可证“公然”吸纳会员,济宁青特瑞马涉嫌“违规售房”

近期有网友反映,青特瑞马临时售楼处,在为看房者介绍楼盘时,明知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看房者缴纳2万元入会费,只有入费了,才能够有资格选房。

经过调查,工作人员在介绍楼盘情况的同时,多次强调买不买房,先缴纳2万元的入会费,这样开盘的时候才会有资格选房子,当问及如何入会时,工作人员称:使用工商银行的储蓄卡,往里存2万元,然后再由青特瑞马的工作人员帮着操作,把2万元冻结,开张单子,就成功入会了。(买房子怎么又跟工商银行扯上了?)

(网友提供:销售人员朋友圈的宣传)

问及如果选不上房或最后不买房子了,2万元怎么办?工作人员称,两个月后,存银行卡里的钱自动解封。(上网查了一下,这样扯皮的事很多,严重违规,最后倒霉的还是老百姓 )

(网友提供)

据了解,此前不少城市的开发商都存在没有预售许可证就提前认筹蓄客的行为,甚至被认为是行业潜规则。通过违规预售提前锁定客户和巨额意向金,开发商获得了融资、提价等便利,但由于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一旦开发商跑路或变相涨价,坑苦的是购房者。

未取得预售证吸纳会员属违规行为,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反映,网友@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你们出手啦!

其实早在2018年,就有专门的文件出台,为了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等七部委专门下文, 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在售的商品房项目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其中,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销售代理机构”的检查内容中,第2条即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前,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以认筹、吸纳会员、指定银行存款、购买基金、购买商场消费卡或者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预付款、团购费、信息咨询费、诚意金等费用的行为”。

编者: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了购房定金等款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45条、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3条、建设部《商品房销隹管理办法》第6条、《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6条的有关规定,属于扰乱房地产秩序、违法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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