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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公务员病逝,却因超过48小时救治时间无法认定工伤,工作压力与工伤界定之争,引发全民热议!
这位公务员因长期加班导致身心俱疲,在家中突发心梗离世,家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却遭驳回,理由是在医院救治时间超过了法定时限。
也有人认为应该综合考虑职业性质和疾病原因,给予更多关怀
毕竟,《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并即时进行医疗救护的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但对于非即时发生的慢性疾病,却难以适用这一条件。
像心脏病这样发病急促、后果严重的病症,往往无法满足“即时性”原则,导致许多潜在受害者失去权益保障。面对这样的困境,死者家属选择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诉材料,请求全面复查病情,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他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公正,同时呼吁政府部门重视公务员身心健康,出台更加灵活包容的政策,实现以人为本的社会治理理念。这起案例不仅关乎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更折射出公共管理体系内部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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