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首府选择呼和浩特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12年7月,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内蒙古政府决定在内蒙古境内设立首府,当时,呼和浩特、包头、赤峰,三座城市都被提出申请,争夺这个首府的职位,从而开启了持续7年的内蒙古首府选择之争。
当时,呼和浩特、包头、赤峰三地,都有自己的优势。呼和浩特位于蒙古族中心地带,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包头地处内蒙古东部,物资丰富;赤峰作为省会,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
由于竞争激烈,1912年7月,中华民国政府下令,暂时以呼和浩特为内蒙古省首府。1917年,中华民国政府决定,内蒙古首府永久性地定居在呼和浩特,从此呼和浩特正式成为内蒙古首府。
选择呼和浩特座首府,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这不仅是内蒙古政府对当时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重视,也是对当时族裔文化的尊重。而且,在当时内蒙古政府选择呼和浩特作为首府的过程中,也反映了当时国家政治制度下的合理性和规则性。
内蒙古首府选择呼和浩特,在当时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呼和浩特位于蒙古族中心地带,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可以更好地维护内蒙古的统一和稳定,也更有利于内蒙古的经济发展,更加充分地发挥内蒙古的政治、经济、文化优势。
经过7年的艰苦斗争,内蒙古最终选择了呼和浩特作为首府,这不仅是对当时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重视,也是对当时族裔文化的尊重,这也说明,在当时国家政治制度下,内蒙古首府选择呼和浩特是合理且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