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京华城与政治献金案,昨(20)日首度提讯在押的前台北市长、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他在庭上数度情绪失控、崩溃痛哭,否认犯罪更气愤地对着公诉检察官怒吼:“不要脸”。律师黄帝颖直言,柯文哲的激动演出已经踩到法律红线,可能会多加一条罪。
根据台媒报道,台北地检署去(2024)年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图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起诉,具体求处柯文哲总计28年6月徒刑。柯文哲在准备程序庭上,痛诉被罗织罪名,检察官林俊言以“不雅影片”威胁认罪,司法信任完全破产,眼眶含泪、语带哽咽地说:“台北地检署恶意起诉,就是要毁灭我的人格”,还怒斥公诉检察官“不要脸”,法官许芳瑜立刻严厉喝止。
对此,黄帝颖在社交平台发文指出,根据法院见解,“不要脸”一词,社会一般人对此言语的认知,是蔑视他人之人格、贬抑其人格尊严,具有轻蔑、鄙视及使人难堪的涵意,足以贬损被辱骂者的社会评价,且此用语并无有益公共事务之思辨,或属文学、艺术的表现形式。判决被告成立“公然侮辱罪”。
“柯文哲激情怒骂检察官,完全没解释朱亚虎认罪行贿及副市长彭振声认罪受柯文哲指示‘共犯图利罪’的关键事证”,黄帝颖认为,柯文哲应该自知已无力改变朱亚虎转污点证人咬柯文哲收贿、彭振声认罪共犯图利对柯文哲收贿罪及图利罪的一刀毙命,因此干脆不答辩,改以激情演出、怒骂检察官的方式诉诸小草,“柯文哲开庭激情怒骂,法律上不只没有任何帮助,更恐多加一条‘公然侮辱罪’。”
James Yu
民进党还有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