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但当企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前面我们说了一些不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今天我们再来说说4种免罚行为:
1、三个月内初次发现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按规定采取抑尘措施,经责令改正后及时完成整改的;
2、三个月内初次发现经监测超过许可浓度排放污染物,常规污染物单因子超标倍数小于等于0.1倍,或者PH值大于等于5且小于等于10的或者噪声超标在3分贝以内,24小时内完成整改并达标排放的;
3、三个月内初次发现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密闭而未密闭的行为,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的;
4、三个月内初次发现自动监测设备故障超6个小时,按规定正常运营维护但未采取手工监测,经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且污染物达标排放的。
来源:环保微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