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说他投喂流浪猫只是出于好心,却不想会因此要承担24万的赔偿金。
这24万,对于任何人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男子坦言根本负担不起。
为何要男子承担赔偿?其实也是有法可依,民法典中已有明确规定,动物惹的祸,要由饲养动物的人来承担。
可猫是流浪猫,怎么又算在男子头上了呢?
有两个条件,一是提供稳定的食物来源,二是提供较为固定的居所。所以好心投喂满足了第一个条件,流浪猫在羽毛球馆待着又大概符合了第二个条件吧。
此案一出,热议四起,意见不一。
为男子鸣不平的人大有人在,只因男子的本意是善意,付出了善良,却得到了担责…
说没问题的虽然少,但也有网友认可结果,只因是长期投喂,因为长期,所以也成为了那只流浪猫稳定的食物来源。
但这样一来,在一案之后大家不敢扶老人,这一案许多人也应该不敢再投喂流浪猫狗了吧,大家明哲保身才是上选。
不过对于这位男子,也算是有一个好消息吧,这个案子会提起再审,或许会有转机,我们静候后续。
对此,你又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