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海市养老护理员激励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经济激励提升护理员职业归属感,吸引更多专业人才投身养老事业。以下是政策的核心内容与申领指南,详情可登录“上海护理服务.中国”查询。
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1. 适用人群
在本市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工作的养老护理员。
持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至五级)、原职业资格证书或本市技能水平评价证明。
2. 申请条件
与养老机构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非事业编制人员(事业编制护理员不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与计算方式
补贴金额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结合护理员持证等级和服务年限分段发放。
1.证书等级系数与补贴总额
初级(五级):补贴标准20%,补贴计算公式:2690元×20%×12月×5年=32,280元;
中级(四级):补贴标准40%,五年补贴总额为64,560元;
高级(三级):补贴标准60%,五年补贴总额为96,840元;
技师(二级):补贴标准80%,五年补贴总额为129,120元;
高级技师(一级):补贴标准100%,五年补贴总额为161,400元;|
注意:若最低工资标准或证书等级变化,差额将在下次发放时补足。
2. 分阶段发放规则
满2年:发放五年总补贴的20%(如初级证书为6,456元);
满3年:发放30%(如初级证书为9,684元);
满5年:发放剩余50%(如初级证书为16,140元)。
特殊情况:因退休无法完成年限的,按实际在岗时间折算发放;因离职中断服务则停止发放。
三、申领流程与材料
1. 申请时间
每年按季度开放申请,服务年限满2年、3年、5年时分别提交。
2. 所需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社保缴纳记录;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评价证明。
3. 流程步骤
步骤1:护理员向所在机构提交材料;
步骤2:机构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并递交区民政局;
步骤3:区民政局2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公示;
步骤4:审核通过后,补贴于当季度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四、其他重要政策
1. 专技人员补贴
医护、康复、社工等持证专技人员可参照申请,补贴系数为初级60%、中级80%、高级100%。
2. 政策衔接
已申领入职补贴的护理员仍可申请激励补贴;
2025年起,原“招用持证人员奖”政策废止。
五、政策意义与展望
《办法》通过分阶段发放补贴,鼓励护理员长期从业并提升技能。据测算,持有高级技师证书的护理员五年最高可获16万元补贴,显著提升职业吸引力。此外,上海计划至2027年建成100家智慧养老院,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优化护理员工作环境。
政策来源说明:
《上海市养老护理员激励补贴实施办法》(沪民养老发〔2024〕17号),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