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没有王法?”四川遂宁,有个男的花了大价钱买了套房,还有个984平的屋顶花园,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就他一个人能用。可是,这花园被别的业主霸占了9年,死活不肯走,还说:这是税务局副局长的地盘,谁也别想动!
赖先生站在高处,眼前是一片绿意盎然的屋顶花园,这本该是他的梦想家园,可他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心里只有苦涩,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赖先生是个有品位的人,不喜欢被人管束,2013年,他在一售楼部看中了一套房子。
那套房子可不一般,居然有个984平米的屋顶花园,这让赖先生眼睛一亮。
可是,好东西总是贵的。当时的房价是一平1500多元,而带屋顶花园,一平就要2400多。
赖先生虽然心疼,但还是忍不住,借钱贷款,买下了这套房。
当然,这个屋顶花园不是随便说说的,而是写在购房合同里,还有图纸,清楚地标明,这984平米屋顶花园,只属于赖先生一个人。
可是,赖先生因为工作的原因,没能马上搬进去,就把房子空着了9年。等他一切都安顿好了,准备装修房子,享受美好生活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屋顶花园,竟然被人给霸占了!
那些人不仅种了一大片的绿植蔬菜,还摆了椅子板凳,堆了一堆杂物,还给自己搭了个玻璃房,方便进出。
更气人的是,他们还给赖先生家通往花园的阳台旁,装了一排一米多高的铁栅栏,把他给关在外面。
赖先生气得不行,赶紧拿着自己的合同去找那些人理论。他以为那些人看到合同上的字和图,就会识相地赶紧搬走,没想到,那些人的态度竟然比铁栅栏还硬。
那些人根本不听赖先生的话,硬说他们才是这个花园的主人,说他们这么多年都是这样用的,谁也别想抢走。
赖先生跟他们说了好几次,都没用,只好去找社区,可社区也没办法,说他们不听劝。
赖先生又去找楼盘开发商,让他们出面,他们跟着赖先生去找那些人,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这个屋顶花园不是大家的公摊,而是赖先生一个人的。
可是,那些人还是不肯松口,还很嚣张,说他们是税务局副局长的亲戚,让赖先生别找麻烦,不然他们不客气,说他们就是不搬,看谁能拿他们怎么样。
这些人真是太嚣张了,以为有个副局长的亲戚,就能为所欲为,欺负老百姓吗?现在可是法治社会,赖先生不甘心就这么吃亏,于是便找了记者,把这件事曝光了。
这件事一经报道,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愤怒,大家都觉得赖先生太可怜了,被人霸占了自己的屋顶花园,还被人威胁恐吓,这是什么道理?
副局长也感受到了舆论的压力,赶紧出来澄清,说现在用花园的不是他,是他儿子的房子,他对这件事一无所知,还承诺,会好好调查,给赖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开发商也表示,赖先生是这块屋顶花园的唯一使用者,这是合同上写明的,建议他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们可以这样看待这件事首先,无论涉事人员背后有多大的背景,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我国是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宪法所规定的,任何敢于违法乱纪的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赖先生购买了花园,合同上清楚地写明了相关权益。那些人不让赖先生使用花园并威胁他,这显然是一种侵权行为。赖先生完全有权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其次,赖先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花园的使用权。
赖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花园是赖先生单独拥有的。然而,开发商目前交付的房屋并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因此,开发商应该立即将花园交付给赖先生,并赔偿赖先生这几年的损失。至于副局长的儿子如何使用花园,那是开发商与他之间的事,与赖先生无关。但无论如何,开发商和副局长的儿子都应该对赖先生的损失负责。
最后,如果开发商已经交付了房屋,但在过去几年中,花园被副局长的儿子私自占用,赖先生可以向物业公司寻求帮助。
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小区,他们未能履行好职责,导致赖先生的花园被人占用,这是他们的失职。他们需要为给赖先生带来的损失承担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都不愿意处理此事,赖先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在这场官司中,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这件事明显涉及到合同违约、侵权行为等多个法律问题。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得更准确的建议和帮助。
开发商有什么权利将屋顶使用权出售,既然是使用权,说明屋顶的面积无所有权登记的,因此属于小区公共区域,任何人都不得专享。
这有什么问题吗?在米国占用他人房子超过一年就获得房屋所有权了。他都占用花园9年了,这个花园肯定就该是他的。沒毛病!
以后慢慢就是常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