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一男子去超市买菜时,将一盒布洛芬放在车兜里,万万没想到,出来后发现,布洛芬被人偷走了,车兜里多了100元钱,男子也是相当的无语,这盒布洛芬是自己跑了多家药店,好不容易才买到的一盒,价值根本不能用钱来衡量,可现在却被对方强行买走,显然令男子气愤无比。
据悉,因为之前没有囤药,导致男子在面对疫情的时候,家里连一盒退烧药都没有,事发当天,男子的电动车兜里,除了一盒布洛芬外,还有葡萄糖酸锌口服液等日常药品,但对方只拿走了布洛芬药。
男子猜测,由于布洛芬退烧药急缺,对方显然也是买不到,就把自己的一盒直接拿走了,虽然以市场价格来看,对方给了100元,男子确实也不亏,但对方也不能这样不讲道理。
无疑,网友的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个人认为,对方未经允许,拿走男子药的行为,不仅仅是不道德那么简单,而是涉嫌违法。接下来,就其中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2、未经男子允许,对方拿走药的行为应当如何评价?
其一,《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侵犯他人的财产权。
本案中,布洛芬药属于男子的财产,在未获得男子同意的情况下, 对方直接拿走,属于侵犯了男子的财产权,男子完全可以要求对方退还药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
其二,男子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盗窃是指将他人所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所有或占有的行为。
本案中,男子虽然将药品放在了电动车的车兜内,但并未丧失占有,药品仍然是属于男子所有,对方未经男子同意,将男子药品拿走的行为,就属于典型的盗窃行为。
对于盗窃行为,根据数额的大小分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2000元以上的,应当视为刑法中的数额巨大。
需要注意的是,布洛芬药的价格,必须是以市场价格为主,而不能以黄牛的价格认定,依据市场的交易惯例来看,一盒布洛芬的价格不过几十元,所以对方的行为并未达到盗窃罪的构罪标准。
但没有达到盗窃罪的构罪标准,并不意味着对方的行为就无需处罚,这种行为还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男子给钱的行为应当如何评价?
关于给钱的行为,只能视为男子事后的退赔、退赃行为,而不能否定其盗窃行为,举个简单的例子,张三偷偷将李四的电动车骑走,事后又给李四转了1000元钱,难道就能否定张三的盗窃行为吗?很显然是不能的。
所以个人认为,对方留钱的行为看似聪明,但实则是耍小聪明罢了。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清风
不地道,明知药物短缺,还一整盒拿了,至少要给人留一半和一百,这样就没网上爆光这回事了
用户14xxx88
因为药,没有德,为了药,人就更没德了,没有命了,要德干啥,
chobits
我想说我急需的时候也会这样干
大威
此人已经好有良心了换着别人整袋都带走还无钱。
不吃猫的小鱼
应该拿一半留一半
黎波
这是想告诉人偷就偷,不要好心留钱弥补损失。要是我我会拿一半,然后留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