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淄川区岭子镇党政办主任徐贝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1月,徐贝为庆祝自己生日邀请十余名同事朋友到饭店吃饭,共计消费1800元。事后,徐贝安排他人以招待费名义在镇机关食堂财务报销。徐贝身为中共党员,违规公款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1月,淄川区纪委给予徐贝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临淄区闻韶街道闻韶北棚改指挥部副主任王玉峰借考察学习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1月,王玉峰在带领棚改指挥部工作人员前往四川省成都市学习棚改经验期间,擅自组织游览乐山大佛、峨眉山、都江堰3处与考察学习无关的旅游景点,并将游览景点产生的费用9855元公款报销。2018年5月,闻韶街道党工委给予王玉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9855元予以追缴。
桓台县殡仪馆副馆长(主持县殡仪馆工作)郭辉公车私用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郭辉先后多次违规用公车从家中接送孩子,构成公车私用错误。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县殡仪馆自设项目、自定政策、自行扩大发放范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65439元,郭辉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桓台县纪委给予郭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涉案款予以收缴。
高青县木李镇派出所副所长刘光永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12日,刘光永值班期间驾驶公车到他人家中吃晚餐,晚餐期间安排警车接自己出警,处理完警情又乘坐警车返回他人家中继续吃晚餐,构成公车私用错误。2018年5月,木李镇党委给予刘光永党内警告处分。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历山街道安环办工作)李季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5年至2017年中秋、春节期间,李季先后7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香烟等财物折合共计3200元。2016年6月至2017年底,李季先后3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李季身为中共党员,多次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6月,历山街道党工委给予李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文登区海洋与渔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曹玉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中共威海市文登区纪委、威海市文登区监委对威海市文登区海洋与渔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曹玉胜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玉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违规赠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购物卡;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群众纪律,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执法活动。滥用职权,造成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国家机关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单位受贿犯罪。
曹玉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威海市文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威海市文登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威海市文登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曹玉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滨州市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原主任景学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中共滨州市纪委、滨州市监委对滨州市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原主任景学江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景学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多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景学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数额特别巨大,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滨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滨州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滨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景学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惠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县总工会主席卢兆俊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惠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县总工会主席卢兆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卢兆俊简历
卢兆俊,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山东惠民人,大专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惠民县麻店乡副乡长,惠民县何坊乡副乡长、党委副书记、乡长,惠民县清河镇党委书记、李庄镇党委书记等职务;2009年8月任惠民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2013年7月任惠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1月任惠民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党委书记;2015年2月任惠民县政协副主席、县总工会主席;2017年1月至今任惠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县总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