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最近湖北宣恩一位60岁的老母亲,为了搭大棚种黄连,盗伐了他人林地的杉木,被抓之后民警们才知道她的家境情况。
这位母亲丈夫已经去世,现在独自在家养猪、种植支撑家庭,供儿子上大学。而这次她未经林地所有人同意,在他人山林砍伐了30多棵杉木,共计5.125立方米,木材总量并不多。
被抓之后这位母亲跟民警求助,希望民警帮她照料一下家里的几头猪,民警们知道这个情况后,承担起了案件侦办期间帮这位母亲喂猪的任务。
这个案件是个典型的法理情冲突的案件,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位母亲的行为确实违法,盗伐他人林木,毫无疑问;从感情角度来看,对这位母亲的遭遇和家庭境况,每个人都应该会有同情心,60多岁还要辛苦劳动供养儿子上大学;从道理上来讲,我们有必要因为5立方米的杉木而上升到刑事立案吗?如果她是一位三四十岁的人,整天好吃懒做,只想着歪路子,那依据法律以刑事立案没什么话好说。
虽然在这位母亲羁押的时候,办案民警们上门去帮她喂猪照料一下家里,但综合这起案件的涉案人员和背景情况,个人是不认为高举刑案大旗办下去能获得多少人心,可能表面上彰显了法律的正义,但失去了人类普世价值里最核心的东西。当然从法律上来说,首先是要依据被盗伐山林业主方的态度,如果他愿意只要损失林木赔偿,那公安机关应该充分考虑法理情平衡。
如果是你遇到这样的法理情冲突,你会如何应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