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事件:乱世用重典,你认可吗?

开封王小杨 2024-03-21 12:02:35

文| 王小杨

校对 | 欧阳菘菘

"事实上所有的人心中都潜藏着一只野兽,只是大多数人能够抑制住内心的欲望和冲动,不让它冲破理性的牢笼。"这句话出自贾平凹的《古炉》,反映了人性中本恶的一面。

近期发生的河北邯郸校园霸凌杀人事件,再次让我们看到了那只潜藏在人性中的可怕野兽。

3月10日,河北邯郸肥乡区一名13岁学生小光(化名),长期遭受3名同班同学的严重校园霸凌,并被他们残忍杀害埋尸。

这3个只有13、14岁的孩子,表现出令人震惊的犯罪心理,令人不寒而栗。长期索要"保护费"的勒索、残忍的杀人手段、冷静的毁尸灭迹、撒谎抵赖的狡猾......这根本不是正常人性能生出的恶行。

校园霸凌屡禁不止,恶性事件频发。就在邯郸杀人案发生后,河南驻马店、四川凉山等地也相继曝出多起学生遭群殴的视频。

霸凌者肆无忌惮地拍摄视频,受害者的哀嚎却无人过问。校园霸凌问题在沉默、胆怯和不作为的滋生下愈演愈烈,甚至到了丧心病狂的杀人埋尸的地步。这样下去,类似的悲剧还会再次上演。

面对邯郸事件中14岁以下的未成年凶手,《刑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14到16周岁严重犯罪的,以及12到14周岁故意杀人且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但对于本案中的凶手,必须以强大的舆论推动最高检介入核准追诉,哪怕不能判处极刑,也应该重判无期且不得减刑。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仅仅完善法条还不够,必须强化执法,让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大连13岁男孩J杀幼女案、广西百香果女孩被J杀案,都因犯罪者低龄或精神问题逃脱了制裁,直到舆论发酵、最高法院介入重审才伸张正义。

司法不应被这些借口所束缚,要敢于直面"法不责众"的质疑,让法律成为正义和良知的最后屏障。

校园霸凌的深层次根源在于教育和社会。家庭教育的失败、义务教育的缺位、社会道德的沦丧,都可能酿成这样的恶果。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除了司法的震慑,更需要教育的浸润和社会风气的改善。但面对邯郸凶手这样的十恶不赦之徒,已无药可救、无法感化,必须坚决依法严惩,以儆效尤,这才是维护正义、振聋发聩的举措。

古语有云:乱世用重典,沉疴下猛药。面对如此残暴的校园霸凌,难道我们还要心慈手软、法外开恩吗?

法律的进步,应该为无辜者撑起保护伞,而非为恶魔提供避风港。让恶人付出代价,正是为了让善良者无惧游走。社会的文明,不能建立在牺牲受害者利益的基础上。

河北邯郸事件,敲响了加强校园霸凌治理的警钟。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加大执法司法力度,加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营造良好社会风气,我们必须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让法律的利剑高悬,让正义的阳光普照,驱散孩子们心中的阴霾,还校园一片净土,还孩子一个安宁,我们责无旁贷。

0 阅读:2

开封王小杨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