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南方医大回应:处罚很轻,但事实上相当于一般高校严重等级

法老发问 2024-06-19 14:43:25

文|编辑:幽谷清音

最近,网上都在传一件事。

说在广州南方医科大学,有个俞老师因为救人,结果上课迟到了29分钟,然后还被学校处分了。

这事儿一出来,网友们炸锅了。

议论纷纷。

6月16日中午,南方医科大学自己也坐不住了。

出面发了个公告,告诉大家他们已经注意到了网上在说他们学校第一临床医学院有老师被通报批评的事情。

学校表态了,说他们正在跟相关部门沟通。

查清楚到底是咋回事,后面会根据调查结果来处理,给大家一个交代。

南医大教师救人迟到重罚引争议

最近,南方医科大学一位教师因救人而上课迟到。

竟遭到包括扣除奖金、全校通报批评及取消评优资格在内的严厉处分,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网友们热议不断,纷纷表示救人本是天职。

如此处罚是否过于冰冷,缺乏人性考量?

救命如救火,这位教师在生死关头选择与死神赛跑。

挽救生命,却因此受到重罚,网友们不解:救人行为应当表扬而非惩罚。

毕竟,29分钟的迟到。

换来的可能是一个鲜活生命的延续,这样的交换,难道不值得吗?

学校最初的态度似乎与公众的情感背道而驰,但随后发表声明。

强调救死扶伤第一,表示已关注此事件并着手调查。

这不禁让人疑惑,既然认同救人优先的原则。

为何执行的处罚却显得如此不近人情?

公众的质疑直指学校决策的温度与价值观: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会寒了师生的心?

如果救人行为反遭惩处,将来遇到紧急情况。

教师们还敢不敢挺身而出,履行医者的天职?

人们期待,学校能展现知错就改的态度。

纠正这一明显有悖于社会公序良俗的决定,让正能量回归,确保今后再无此类令人心寒的事件发生。

毕竟,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比任何教科书都来得重要。

救人为何受罚?

南方医科大学一名教师因救助病人导致上课迟到。

竟遭到校方处分,这一做法不仅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更让人心寒。

处分内容包括:认定教学失误、扣除当月奖金两千、全院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首先,这位俞莉老师迟到是因为在履行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

这样的行为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表彰,反而换来一纸处分,实在是令人不解和心寒。

其次,校方在调查尚未完全清楚的情况下。

就匆忙作出决定,这背后的动机让人摸不着头脑,处理方式太过随意,缺乏公正性。

再者,设想一下。

如果俞莉老师选择按时上课而放弃救人,一旦病人出现不可挽回的后果,那责任又该由谁承担呢?

显然,最终承受舆论和道德压力的还是她自己。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

校方似乎将按时上课置于挽救生命之上,这种价值取向让网友直呼荒唐。

有评论指出,留学生的一次投诉就能让校方如此紧张。

显示出一种不正常的对待内外有别的态度。

这件事折射出三大问题:一是某些人对外国人的过分迁就和对国人的严苛;二是高校内存在的官僚主义风气,一线员工往往成为问题的背锅侠;三是社会风气的腐蚀。

正如钱学森所言,民族的衰弱始于精神的萎靡。

网友们强烈要求撤销对俞莉老师的不公处分,恢复她的名誉。

并向她道歉。

同时,呼吁对校方决策层进行严肃处理。

因为他们的是非不分和轻率决定,不仅伤害了个人,更败坏了学校和社会风气,这种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看起来很轻、事实上相当于一般高校严重等级

高校教学监督不易,严格处分制度得肯定。

教学事故分三级。

一级最重:旷工旷课、考务混乱、泄题等,全校通报,行政处分接踵而至,评优晋升全泡汤。

二级事故,迟到早退超15分钟、调课补课不当、擅自改计划。

院系批评警告,钱包或受影响。

三级更轻,迟到早退、私自调课代课、教室冲突。

主要是批评教育。

南方医大的俞莉老师,因救人迟到被罚。

看似最轻,实则不轻。

奖金没了,通报批评。

评优没了,这处罚力度接近一级和二级事故间。

没全校通报,算二级处理。

但对个人影响实打实。

还有个例子,《基础医学新进展》的老师缺席整堂课。

至今官网静悄悄。

对比之下,或许那老师事先报备了。

或者学生没投诉,就像俞老师是被留学生举报才曝光那样。

大家怎么看?

是制度执行不一,还是南医大处分特别严?

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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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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