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江西省兴国县潋江镇某小区内,13岁的小芳(化名)遭到“继父”(未领证,实为母亲男友)刘某兴猥亵。小芳的母亲知情后报案。不久,刘某兴被兴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
今日(9月3日)上午9时,此案在兴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对“继父”的行为,开庭前一天,小芳让代理律师在庭上给法官传话说,希望法院从重处罚她的“父亲”(即刘某兴)。
事情源于今年7月8日晚21时许,13岁的小芳和55岁的“继父”刘某兴独处时,遭到继父刘某兴亲吻、抚摸等猥亵行为。事发当晚,小芳向母亲报告,母亲随即让刘某兴以手写形式陈述事发经过并报案(详见红星新闻7月9日报道《江西13岁初一女生疑遭“继父”猥亵 警方:全力侦办中》)。
7月17日,刘某兴被兴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
今日上午9时,刘某兴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在兴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兴国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刘某兴以猥亵儿童罪从重处罚。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春 韦星
编辑 汪垠涛
13岁了,还叫女童?多少姑娘都被睡过了!
这是性侵犯了,还猥亵,十年跑不了,